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应该怎么样定义诽谤罪?

应该怎么样定义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二、诽谤罪造成严重后果如何认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三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需要注意,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怎么实现劳动关系如何跨省转移?
      劳动关系的转移就是一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如何更换用人单位的一种民事活动,也就是对于双方来说,合同内容基本不变,但是用人单位会更换,那么怎么......


·签订合同的时候怎样审查合同效力
      很多经济活动往来都需要当事人签订合同,而只有合同生效了,才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在签订合同要注意审查合同效力。具体来说,签订合同的时......


·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
      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一、诉讼的事实依据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人民法院要做出患者胜诉的判决,必须要确认下列事实存在:1、患者......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弊端是什么?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弊端是什么一、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弊端是什么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


·企业遇到政府拆迁可以要土地吗?
      企业遇到政府拆迁可以要土地吗?在房地产开发、重大工程项目开发上,总是遇到需要动迁项目所用土地及土地上的附属物的情况。其中就有可能涉及到正在经......


·河南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机构的服务项目有哪些
      很多东西或者事实无法确定的时候,都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结果。电子数据也是可以进行司法鉴定的,河南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案例还是比较多的,电子数......


·我国法律规定检察院不起诉接下来会怎样?
      在某些情况下,检察院会因为一些原因不起诉当事人。在不起诉决定下达后,检察机关会对相关当事人采取一些必要举措。那么,我国法律规定检察院不起诉接......


·高空坠物法律责任承担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高空坠物法律责任承担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高空坠物本身就是很危险的一件事情,可能平时您稍不注意的一些细小物品,从高空当中坠落下去都有可能导致他人......


·正定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正定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一、政府信息公开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


·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都有哪些规定?
      相较于“童工”一词的广为人知,“未成年工”就显得鲜为人知了些,有些人甚至直接将童工等同于未成年工了。虽然童工的确是未成年人,但是在劳动法上有......


·工伤鉴定书拿到下步该怎么办
      劳动者在执行工作的过程中因工受伤都是可以向公司或者用人单位申请补偿的,这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合法请求。但是工伤认定的过程还是比较麻烦,首先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