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民的姓名权包括哪些权利

公民的姓名权包括哪些权利1、改名权又称姓名变更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权利人可以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自然人可以依照自己的志愿来变更自己的姓名,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不受他人的限制。姓名的变更要经公示,即要到有关机关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2、使用权姓名使用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化名等。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者不使用某一姓名。姓名权是一种专有使用权,他人不得故意使用别人的名字,但现实生活中有重名的行为并不是侵权行为,但是故意混同使用的除外。姓名的使用权的行使可以是积极行使,如在作品中署名,也可以消极行使,如不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使用权还可以转让他人使用。常见的情况有名人效应。如李宁的运动服,乔丹的球鞋等。使用权可以转让他人使用来获取报酬,体现了姓名权的财产价值。3、命名权又称姓名决定权,即权利人可以决定自己姓什么名什么的权利。自我命名权,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但在我国法律关于“姓”的规定为: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姓氏的决定。但如果自然人依法重新选择自己的姓氏,法律也不加干涉。姓名一般都是自然人出生时由父母来命名,自然人在成年后可以依照自己的志愿来行使更改权。二、姓名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姓名权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损害,它以精神损害为内容而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为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姓名权虽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联系,可以间接地导致姓名权主体的财产损害。但姓名权的损害本身不等于财产损害,不能将姓名权的损害理解为既是一种精神损害又是一种财产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最新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文件。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咨询热线:4......


·放火罪批捕条件是什么?
      一、放火罪批捕条件是什么?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


·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一、债务转移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负债企业的......


·盗墓文物违法会被判处多少年?
      盗墓文物违法会被判处多少年?一、盗墓文物违法会被判处多少年?盗墓文物违法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个别情节比较严重的盗掘行为,所对应的刑......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自动离婚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自动离婚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自动离婚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


·我国犯罪预备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我国犯罪预备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犯罪预备必须符合以下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


·私募基金风控要求是什么?
      私募基金风控要求是什么?一、风险控制要求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


·企业名称权与商标专用权有哪些区别?
      企业名称权与商标专用权有哪些区别?一、企业名称权与商标专用权有哪些区别?1、商标是有价的。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的价值是多少,没有一个......


·出轨离婚后女方还能要求赔偿吗
      出轨离婚后女方还能要求赔偿吗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


·房产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房产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1、要确认案件的被告者。个人的话,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单位的话,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


·取保候审期间能出去旅游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不利于侦查执行机关一般不会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