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成年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可以成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主体。引诱者既可以是聚众淫乱的首要分子或多次参加者,也可以是其他参与聚众淫乱者或其他人员,如宾馆、舞厅的管理人员等等。主观要件本罪的如果成年神或者是未成年人行,你就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具体说来,由于本罪具有教唆的性质,所以在主观方面认识要素上具备以下特点:其一,行为人要认识到自己在实施引诱行为;其二,行为人要对犯罪对象未成年人这一事实有所认识。如果确实不知行为对象为未成年人的,不能构成本罪。但若符合聚众淫乱构成要件的,可以聚众淫乱罪论处。当然,这里要求对行为对象为未成年人的认识,只要是明知其可能为未成年人即可。其三,行为人还须认识到被引诱者在其引诱下是参加聚众淫乱的行为。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的行为。所谓引诱,是指通过语言、表演、示范、收听观看淫秽音像制品的等手段,拉拢、腐蚀、诱惑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公共秩序也包括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未成年人处于生理的生长发育期和心理的逐步成熟时期,不象成年人那样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已确立,其意志薄弱,可塑性很大,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诱惑。如果他们参与有违社会道德准则的淫乱活动,不仅有害于其自身的身心健康,也不利于培养他们健康的性道德观,会助长他们与社会公德的背离,最终导致其丧失人伦道德,堕落,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甚至诱发其他犯罪,因而现代世界各国无不注重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用刑法这道屏障来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各种犯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同时,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无论其参与聚众淫乱活动是公开的还是地下的,都严重伤害了周围群众的道德情感,败坏了社会风气,造成严重的精神污染,具有极大的腐蚀性,因此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罪又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指不满18周岁的人。对成年人通过各种手段诱参加聚淫乱活动的,不构成本罪,但可能构成聚众淫乱罪。二、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根据《刑法》第301条第2款之规定,犯本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 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零 一条第二款)。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还是因为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是不健全的,需要成年人进行引导。如果成年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是属于犯罪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赌场放高利贷犯法吗?
      赌场放高利贷犯法吗?赌场放高利贷犯法吗犯法。《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多少时间续展
      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多少时间续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


·一、租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一、租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


·一、父母的房子算夫妻财产吗?
      一、父母的房子算夫妻财产吗?父母的房子,如果赠予给子女的话,应当视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


·挂靠人就工程款提起诉讼时诉讼主体的确定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的权利义务只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只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不涉及其他人。由于发包人与实际施工人(挂靠人)之间不......


·播州区土地使用者违规用地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播州区土地使用者违规用地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播州区土地使用者违规用地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轻者罚款、恢复原状、退回土地;如果涉及农用地,重者......


·检察院批准逮捕会通知嫌疑人吗
      一、检察院批准逮捕会通知嫌疑人吗?1、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向嫌疑人宣布逮捕决定。2、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有批准逮捕的......


·黑龙江省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怎样规定的
      黑龙江省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怎样规定的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的规定,交强险可对事故后的受害人提供基本的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以......


·信托诉讼主体中债权债务人指的是什么?
      信托诉讼主体中债权债务人指的是什么?不管是双方协议还是三方协议,均存在两个合同关系:委托人与受托银行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受托银行与借款人间的......


·非法买卖外汇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买卖外汇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非法买卖外汇量刑标准是最高15年有期徒刑。针对于非法买卖外汇的这种违法行为,在我们国家的法律里面,是将它按照非法经......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还能主张利息吗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还能主张利息吗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债权人不能在要求还款时向债务人索要利息。如果借款时约定了还款期限,或者虽然没有约定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