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

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女方提出离婚不存在吃亏的地方。其实在法律上,对于是哪一方提出离婚的,没有什么差别,没错的一方该分的财产不会少,有错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不会多,法律是公平的。前面提到法律是公平的,会照顾无过错方,但若女方急着要离婚的,对于男方要多分财产的要求选择同意,那么,这属于离婚双方的私人达成的协议;若女方不同意男方要求,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女方拿不出证据,而南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是不会判离的。因此女方提出离婚的在分割财产这一块可能会吃点亏。二、离婚抚养费规定是什么?女方提出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这是错误的做法。离婚后,即使女方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按照法律规定,还是应该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如果双方不能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起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义务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者全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抚养费问题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对于法律也会造成一定的误解。比如说认为女方如果先提出离婚的话,对于女方来说就是会处于不利的地位,但实际上并不会这样,财产分割和孩子问题都是公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合同股东退出要交违约金吗
      公司合同股东退出要交违约金吗一、公司合同股东退出要交违约金吗要交违约金的,违法解除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但是这个时候如果没有法......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各级法院公开的裁判文书,总结出银行从业人员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要表现形式如下:(一)采取化整......


·申请司法鉴定期限是多久
      申请司法鉴定期限是多久在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不是无限的,而是有一定期限的,在一定期限内要提交证据,才能继续维权,否则将丧失权利。那么具体申请......


·父母生前没有遗嘱怎么分配遗产
      父母生前没有遗嘱怎么分配遗产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遗留遗嘱的,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具体分配方式为: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


·劳动合同司法解释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时代更迭的过程当中,其实我国过去的劳动合同法已经不能够全面的概括当今时代的劳动关系。所以不仅是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像公司法、刑法等这些,都会根......


·耳聋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耳聋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在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下,才能享受工伤赔偿待遇。......


·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1、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我国《婚姻法》在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时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


·怎么给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怎么给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什么情况下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
      什么情况下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一、什么情况下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在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之下就没有继承权;1、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违反什么法律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违反什么法律?疫情期间哄抬物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处罚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