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再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子女如何继承 ?

再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子女如何继承
  
  ?一、再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子女如何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此,即使父亲是再婚的,他的房产是他的婚前财产,当他去世后,一样会进入继承程序,如果他没有立下遗嘱指定继承人,那么你作为继子女,享有的继承权与亲生子女并无区别。
  
  二、法定继承的原则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法定继承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二)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三)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四)养老育幼,保护弱者原则
  
  (五)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充分发挥遗产效用原则。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什么是代位权,代位权的定义是怎样的
      什么是代位权,代位权的定义是怎样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是享有代位权的,那么您知道什么是代位权吗?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的时候有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


·新三板上市和主板上市的区别
      新三板上市和主板上市的区别主要是什么一、新三板上市和主板上市的区别主要是什么?新三板上市与主板上市的区别则体现在服务对象、制度规则设计等方......


·买卖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买卖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一)确定开发商是否具有预售许可证购房时首先要看项目有没有“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以认购、预定、排号等......


·有关民事诉讼法 公告送达的内容是什么?
      有关民事诉讼法公告送达的内容是什么?一、公告送达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


·立案侦查和立案审查区别是什么?
      立案侦查和立案审查区别是什么?一、立案侦查和立案审查区别是什么?1、一个是诉讼行为,一个查处行为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


·一线或者二线城市是外来人员比较多的城市。很多人甚至就在这座城
      一线或者二线城市是外来人员比较多的城市。很多人甚至就在这座城市安家落户,但是大城市的工资水平高,消费水平也同样高,很多人只是租房子。租房和购......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注公民的切身利益。在平时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注公民的切身利益。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微信诈骗,有的时候会想到报警,因为公安部门是为人民服务的,......


·石材产品购销合同范本的相关内容
      石材产品购销合同范本的相关内容石材我们并不陌生,一般装修房子的时候,地上一般都是大理石地面,甚至是更好的石材。这样购买的石材都是一小部分,......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拒不执行?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拒不执行有哪些后果一、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拒不执行有哪些后果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拒不执行的,可能会被行政机关予以......


·劳动者对于春招签的合同能毁约吗?
      劳动者对于春招签的合同能毁约吗?可以毁约的,只要提前3天书面提出辞职即可,并且这几天的工资也应该给你,劳动者有自主择业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怎么收集分居时间证据?分居的证据有哪些?
      现在在大城市里,夫妻因为各种原因而分居,可一方又不要求离婚,就存在着要怎么证明夫妻分居?那怎么收集分居时间证据呢?夫妻分居的证据有哪些呢?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