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罪罚金标准是多少
一、滥伐林木罪罚金标准
《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行条例》和《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林业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相干规定,滥砍乱伐的几种情况及处罚标准:
1、滥伐林木2立方米以下的或幼树50株以下的,处其砍伐树木价值2—3倍的罚款,补栽5倍的林木。
2、滥伐树木2立方米以上的或幼树50株以上的,处其砍伐林木价值3—5倍的罚款,补栽5倍的林木。
3、滥伐林木10立方米以上的,或幼树500株以上,为立案出发点,追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4、滥伐树木50立方米以上或幼树2500株以上,处3—7年有期徒刑。
二、滥伐林木罪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制定了成套的法规,对林业资源予以保护。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非法采伐林木。
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盗伐林木罪的对象相同,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调整范围之外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对森林经营管理、森林保护、森林采伐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和采伐权相分离。不能因对林木拥有所有权、使用权而不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领取采伐许可证进行采伐,或者虽领取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否则,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
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是构成滥伐林木罪的要件。根据《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10立方米—20立方米或幼树500—1200株。在非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5立方米—10立方米,或幼树250—6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滥伐林木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量,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定罪量刑:
(1)为首组织、策划、煽动滥伐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面积极大,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2)滥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
(3)一贯滥伐或屡教不改的;
(4)滥伐林木不听劝阻,或威胁护林人员的;
(5)其他滥伐情节严重的,如滥伐珍稀树木等。
如果滥伐林木未达到数量较大的,不构成犯罪,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根据《森林法》第39条的规定,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以违法所得2一5倍的罚款。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1987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中指出,为收购林材、木制品以及其他目的,唆使他人滥伐林木构成犯罪的。按教唆犯追究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不该滥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果而有意实施滥伐行为。
以上就是滥伐林木罪罚金标准以及构成要件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树木能通过光合作用,清洁空气,是人们生活家园的好伙伴。还能调节气候,防风固,使我们的居住环境不会遭到破坏。我们应该爱护树木,而不是滥砍滥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律规定监护权可以约定吗?
法律规定监护权可以约定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监护权是可以约定变更的,约定变更监护权的,由当事人签订协议书,对变更监护权问题进行约定。对无行......
·拘留与拘役区别在哪里2023
拘留与拘役区别在哪里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出售吗?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出售吗?一、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出售吗?不可以,理论上说,二手房一般需要三证才可以交易,没有土地证是不可以交易的。......
·合同法逾期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逾期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一、民法典逾期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
·重庆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司法鉴定对于您来说其实并不是特别的陌生。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工程质量有问题的话也会去进行司法鉴定......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根据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诈骗起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刑诉法当中,对于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都是有规定的。一般只有一些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的刑事案件会保留终身追诉。其他的刑事案件如......
·一、成都结婚要多少钱,有具体的规定吗?
一、成都结婚要多少钱,有具体的规定吗?在成都结婚要花多少钱法律上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也不需要缴纳工本费。而根据各地和各个家庭......
·工伤认定没有目击证人应该怎么做?
现在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的相关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有的用人单位单位会积极承担责任,有的不这样,那么工伤认定没有目击证人时应该怎么做呢,我们为......
·诉讼离婚会一次判离婚吗
诉讼离婚会一次判离婚吗离婚诉讼中要做到一次判离,就要出现判离的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第一,......
·以夫妻名义同居,分手后怎么分割财产?
实践中,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双方又决定分手的,根据当前的法律,因为难以认定为事实婚姻,所以双方分手时将按同居财产分割。 不过,在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