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执业医师变更执业范围需要什么材料 ?

执业医师变更执业范围需要什么材料
  
  ?一、执业医师变更执业范围需要什么材料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2、《医师资格证书》;
  
  3、《医师执业证书》;
  
  4、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6、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增加执业范围的条件
  
  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公共卫生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公共卫生类别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公共卫生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临床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临床类别相关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三、有哪些可以申请变更执业范围的情形?
  
  1、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2、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重庆经济补偿金月工资认定数目是怎样计算的计算经济
      重庆经济补偿金月工资认定数目是怎样计算的计算经济补偿金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指的是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


·疫情工资会正常发放吗?
      疫情工资会正常发放吗?超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没上班发放生活费!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


·婚后一年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婚后一年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婚后一年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


·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2023是什么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一、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根据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认定为数额较大,应该予以立案追诉。《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上下班途中摔倒受伤要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摔倒受伤要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


·浙江省关于诈骗罪数额入罪标准是什么?
      浙江省关于诈骗罪数额入罪标准是什么?浙江省办理诈骗罪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确定如下: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10万元以上不满5......


·结婚登记在哪办理手续
      结婚登记在哪办理手续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


·赌博批捕条件有哪些要求
      一、赌博批捕条件有哪些要求(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前提和基本条件。逮捕通常不是在侦查终结以后才采取,而是逮捕之后仍将继续进行侦查......


·出现工伤事故做工伤鉴定有用吗?
      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在发生工伤事故后,更多劳动者知道如何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从工伤赔偿的实际案例来看,......


·醉驾规定了八种从重处罚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醉驾规定了八种从重处罚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醉酒驾驶机......


·我国法律规定猥亵儿童罪判几年?
      当今社会,总有一些人由于心理变态等原因喜欢猥亵儿童,这种行为是极为您所不齿的,为了保护儿童的合法权利,我国还专门出台了相关规定对该类行为进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