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中国新刑法滥伐林木罪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滥伐林木罪判几年?滥伐林木罪判多少年这个是没有具体的标准,需要结合案件情况来进行判决;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滥伐林木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一)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二)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以滥伐林木罪论处。第六条 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第七条 对于一年内多次盗伐、滥伐少量林木未经处罚的,累计其盗伐、滥伐林木的数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条 盗伐、滥伐珍贵树木,同时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十七条 本解释规定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本解释所称“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滥伐林木的数量,应在伐区调查设计允许的误差额以上计算。第十八条 盗伐、滥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的定罪量刑问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上述规定的精神,规定本地区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解释第四条、第六条规定的数量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量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综合上面所说的,砍伐树林是需要得到国家的认可并且颁发许可证才可以实施的行为,如果是属于非法的实施此行为,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的规定,那么必定就要承担刑事的责任,对于在处罚上面就会按数量的大小来进行判决,并且还要承担该有的罚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分公司注销合同转总部吗?
      分公司注销合同转总部吗?是的,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


·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
      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法律规定多少岁不算童工
      法律规定多少岁不算童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童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工性质,......


·一、多个遗嘱继承人起诉状范本中应该有哪些基本内容?
      一、多个遗嘱继承人起诉状范本中应该有哪些基本内容?(1)标题。单列一行在正中写“民事起诉状”或“民事诉状”。(2)诉讼参与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如原告是......


·毕业季即将来临
      毕业季即将来临,应届毕业生纷纷投入招聘的浪潮。众所周知,外企的福利高,工资高,有不少应届毕业生慕名而来,您都不约而同地选择外企进行面试和择业......


·公积金贷款没还完可以买二套房吗
      不可以。如果你前一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没有还清,是不能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需要你将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你现在可以申请商业......


·一、起诉离婚抚养费不出可以吗?
      一、起诉离婚抚养费不出可以吗?这是不可以的。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不管父母是否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


·夫妻两地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夫妻两地分居多久可以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


·故意伤害轻微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伤害轻微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轻微伤二级不构成犯罪,是不会被判刑的,构成轻伤的涉嫌伤害罪。《刑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在规定伤害罪的......


·哪些情况应支付加班费,过节费可以抵冲加班工资吗
      哪些情况应支付加班费,过节费可以抵冲加班工资吗一、哪些情况应支付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即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铝单板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铝单板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铝单板购销合同范本甲方(甲方):乙方(乙方):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工程施工所需的㎜厚铝单板(牌)相关事宜经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