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到期直接走可以吗 ?

合同到期直接走可以吗
  
  ?一、合同到期直接走可以吗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
  
  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3、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询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
  
  4、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合同已经自然终止,你已经不属于该单位的人,只要办理离职手续就行。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违法,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维权。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三、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费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费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在农村地区,大部分的土地分配都是采用的您所共有的土地也就是集体土地一级一级向下分配的模式,所以,我们......


·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的条件一、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的条件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时间得多久
      当今时代人们的消费观念越来越开放,生活当中很多人会选择办理信用卡。信用卡如果处理好了,对我们的生活是非常方便的,但是,如果到了期限不按时进行......


·济南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申请专利要好多钱
      济南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申请专利要好多钱知识产权当中的商标权、专利权以及著作权,在进行申请注册的时候都是需要申请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的,当然不同......


·国家征收土地政策是什么
      土地对我们尤为重要,在中国几千年的农耕经济时代,有多少辈人干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事。土地给予我们一切,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土地的。但是,历史的......


·一、男方支付抚养费日期的规定是什么?
      一、男方支付抚养费日期的规定是什么?双方可以就男方情况对抚养费进行协商。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


·保健品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是什么?
      一、保健品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是什么?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遗嘱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遗嘱无效的条件有哪些?(1)遗嘱人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143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


·一、离婚财产律师收费会受哪些因素影响?
      一、离婚财产律师收费会受哪些因素影响?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需要的律师人数与律师的个人能力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如果欠钱不还拉黑所有方式该怎么办?
      如果欠钱不还拉黑所有方式该怎么办?欠钱不还还拉黑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


·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复议后应该怎样办理必须在30
      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复议后应该怎样办理必须在30天之内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