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开车正常行驶撞死人了要坐牢么

开车正常行驶撞死人了要坐牢么不会坐牢。开车撞死人判刑的条件是死亡一人以上,并且驾驶员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相反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正常开车的情况下撞死人的,是不会被判刑的。所以关于开车撞死人会不会被判刑的关键在于,机动车驾驶员是否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比如交通肇事。二、交通事故判刑的情况有哪些(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发生交通事故或者交通肇事,不是必然要坐牢。关键还是要看实际情况是否达到了构成刑事犯罪的条件,是否符合对应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不过,事故之后就算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责任往往都是不可避免的。除非能够证明,事故的发生完全是由对方的原因造成,驾驶人员对此次事故不承担一点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网络诈骗案立案管辖地是哪里?
      网络诈骗案立案管辖地是哪里?如果网络诈骗已经成为了威胁人们财产安全的主要犯罪形式,很多人都在网上被骗过。遭遇网络诈骗后,人们除了向网络运营方......


·土地使用权抵押风险有哪些?
      在一些工程当中,由于工程的特殊性,往往需要对土地进行使用,这时就需要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除了押金以及合同之外还有许多不易见......


·法律中规定撞人逃逸怎么处罚
      法律中规定撞人逃逸怎么处罚撞人一般就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然,此时往往撞人的行为都是出过过失,因此在实际对肇事者进行处罚的时候,往往也不会太重......


·私分国有资产罪怎么处罚
      私分国有资产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


·郑州市农村拆迁补偿办法都有哪些规定?
      郑州市农村拆迁补偿办法都有哪些规定?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保护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郑州市城市......


·减刑裁定书送达时间及送达规定
      人民法院作度出减刑、假释知裁定后,应当在七日内送达报请减刑、假释的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道察院以及罪犯本人。作出假释裁定的,还应当送达社区矫正......


·对请假期间受伤不算工伤的判例不服怎么办
      对请假期间受伤不算工伤的判例不服怎么办一、对请假期间受伤不算工伤的判例不服怎么办?可以申请复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


·带人私闯民宅致人轻伤如何处理?
      一、带人私闯民宅致人轻伤如何处理?带人私闯民宅致人轻伤的处理是会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


·谁举张谁举证高空坠物?
      谁举张谁举证高空坠物?《民法典》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


·入室抢劫罪的认定
      在抢劫罪中,需要被加重处罚的第一个情形就是入室抢劫罪,根据具体的情况会被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所以,入室抢劫罪的认定是......


·喝完酒后不开车是现在人们都知道的一件事情
      喝完酒后不开车是现在人们都知道的一件事情,但是即使都知道,也难免会有一部分人知法犯法,抱有侥幸的心理,一旦被交警查出来后果不堪设想,那么怎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