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程预付款是什么?

工程预付款是什么?
  
  ?一、工程预付款是什么
  
  称材料备料款或材料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购置或租赁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所需的款项。工程实行预付款的,合同双方应根据合同通用条款及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并履行。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或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后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发包人应在收到支付申请的7天内进行核实后向承包人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它是施工准备和所需材料、结构件等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内习惯上又称为预付备料款。
  
  二、预付款扣回方式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
  
  三、预付款扣回方式
  
  施工的后期所需材料储备逐步减少,需要以抵充工程价款的方式陆续扣还预付款。施工合同中应约定起扣时间和比例。
  
  1、按公式计算起扣点和抵扣额
  
  原则:当未完工程和未施工工程所需材料的价值相当于备料款数额时起扣。每次结算工程价款时,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清。
  
  未完工程需主材总值=未完工程价值×主要材料比重=预付备料款
  
  未完工程价值=预付备料款÷主要材料比重
  
  起扣时已完工程价值=施工合同总值-未完工程价值
  
  应扣还的预付备料款,按下列公式计算:
  
  第一次扣抵额=(累计已完工程价值-起扣时已完工程价值)×主材比重
  
  以后每次扣抵额=每次完成工程价值×主材比重 例:某工程合同价款为300万元,主要材料和结构件费用为合同价款的62.5%。
  
  2、按合同规定办法扣还备料款
  
  3、工程最后一次抵扣备料款
  
  适合于造价低、工期短的简单工程备料款在施工前一次拨付,施工过程中不分次抵扣。当备料款加已付工程款达到95%合同价款(即留5%尾款)之时,停止支付工程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政拘留多久撤销缓刑?
      行政拘留多久撤销缓刑?犯罪分子在缓刑期受到行政处罚的,如果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缓刑有可能会被撤销,所以在缓刑期间内的犯罪分子一定要注意......


·青岛高温费多少钱?
      青岛高温费多少钱?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企业在岗且提供......


·没有劳动合同辞退后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辞退后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


·花木场征地补偿金额如何计算?
      花木场征地补偿金额如何计算?《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


·工程质量自控主体包括什么?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主要参与建设的有施工单位、监管单位、政府部门以及设计单位。其中有的部门属于监控主体,有的属于自控主体,比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


·预售商品房的五证包括哪些
      预售商品房的五证包括哪些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县市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颁发,这表明开发商具备了最基本的开发商品房的基础:合法拥有了开......


·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双倍赔偿金
      要求单位付双倍赔偿金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一)从......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有哪些?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人类社会已经迈入了信息时代,可想而知信息的传播是速度非常快的。人们除了对八卦媒体及日常生活......


·如何办理买卖二手房的手续
      如何办理买卖二手房的手续1、确定购买意向。购房人可以通过各种信息渠道了解二手房信息,根据自己的需求初步确定购买房屋。目前市面上有大量的房地产......


·民法典手机录像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手机录像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手机录像遗嘱的有效条件是: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劳动合同不签的补偿金怎么给
      劳动合同不签的补偿金怎么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