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知识产权侵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

知识产权侵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
  
  一、知识产权侵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
  
  1、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或者个体工商者,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节。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对于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予以销售的行为。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非法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非法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4、假冒专利罪
  
  假冒专利罪,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5、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二)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 (份)以上的;
  
  (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6、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邻接权、非法复制、出版、制作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音、录像、计算机软件、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
  
  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7、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债务人不同意债权转让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务人不同意债权转让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国......


·网购买到假口罩怎么办?
      网购买到假口罩怎么办?一、网购买到假口罩怎么办?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管理部门以及电商平台举报,对利用电商平台、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介发布涉及口......


·我国各地结婚要多少钱?
      虽然说结婚的目的是为了找一个能陪伴自己终生的伴侣,结婚要多少钱并不是非常重要,过分重视钱是一种攀比的行为。但结婚的排场还是很重要的,女孩的娘......


·员工与企业约定竞业限制,企业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是否可以申请解除竞业限制?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


·离婚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而做出的决定
      离婚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而做出的决定,离婚分为协商的形式和起诉的形式。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要提交书面的关于协商好的离婚协议、丈夫和妻子的户口本......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遇到法定假日按三倍工资计算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遇到法定假日按三倍工资计算吗?误工费与节假日不按三薪算。法定假日三薪,是对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假日工作而言。误工的人......


·贩毒被判刑后被关在哪?
      贩毒被判刑后被关在哪?贩毒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同,也可以办理监外执行等其它情况。因为监狱是由省级......


·监视居住疾病范围有哪些?
      一、监视居住疾病范围有哪些?监视居住疾病范围有: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


·在我国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离职怎么赔偿吗?
      在我国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离职怎么赔偿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


·一、子女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子女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1、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执行申请书.3、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判决书或调解书)4、法律文书生效证......


·关于侵犯版权的法律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关于侵犯版权的法律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根据侵权行为及侵权后果的不同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一)、民事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