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对那些争议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对那些争议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例如行政法规、规章等;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8、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二、行政复议有哪些原则行政复议基本原则,是指通过行政复议法所确立和反映的,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具体规范和指导行政复议的法律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简称《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遵守如下原则:1、独立复议原则。独立复议原则是通过《行政复议法》第三条所确立的原则,指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2、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合法原则是通过《行政复议法》第四条所确立的原则。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倩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集资诈骗罪的处置原则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的处置原则是什么?集资诈骗罪的处置原则是按照刑法当中来判处有期徒刑,从法律层面讲,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案件中的涉案财产要等到法院终审......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规定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规定在我们进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时候,是很容易出现一定的纠纷的,一般情况下,我们需要在进行出让的时候,进行签订好相关的合同......


·有人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一、有人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有人欠钱不还跑了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来进行解决:1、民事诉讼如果是金额比较大的钱,那么......


·萍乡政府信息公开都有哪些要求
      我国对政府的信息公开一直保持着相应的公开形式,以便于我国的政府接受人民的监督。政府的信息公开主要针对贴合人民百姓的具体事件和政府的办事基本事......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


·结婚不满五年没有遗产继承权吗
      结婚不满五年没有遗产继承权吗?结婚不满五年也有遗产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


·青少年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的青少年一般是指13-20周岁之间的人,其中就包括了部分未成年人,而我国一向对未成年人犯罪是采取的宽大政策,那现实中要是青少年犯抢劫罪的话,此......


·天津蓟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天津蓟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两区同建政策的落实和出台,旧城改建成为了城镇的主基调,特别是作为沿海城市的天津市,更是面临征用土地建房、......


·女儿什么情况下没有继承权?
      女儿什么情况下没有继承权?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


·故意伤害持械但没用怎么量刑?
      故意伤害持械但没用怎么量刑?故意伤害持械但没用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将按照故意伤害罪判处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持械打架不构成轻伤的,不......


·非法拘禁罪如何判定 怎么认定非法拘禁罪
      构成非法拘禁罪的行为有哪些?概括起来非法拘禁的方法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如捆绑;另一类是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