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过失决水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构成过失决水罪的要件有哪些(一)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过失和疏忽大意过失。其内容表现为,行为人已经预见其行为可能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并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如果行为人对其行为引起的水灾并未预见,而且根据案件发生时的主、客观情况看,行为人也不可能预见,则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1、行为人必须实施引起水灾的行为,即改变水势,使之泛滥成灾的行为。这种行为多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行为人不注意公共安全以致酿成水灾。如果负责防洪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擅离职守,过失引起水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不构成本罪,视情节可定为玩忽职守罪。2、构成本罪必须已经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如果造成的危害后果不严重,或者未造成危害后果,不构成过失决水罪。而且这种严重后果必须是过失行为所引起,二者存在着因果关系。上述客观方面的特征是本罪区别于失火、过失爆炸、过失投毒等犯罪的关键所在。(三)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四)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1、行为人必须实施引起水灾的行为,即改变水势,使之泛滥成灾的行为。这种行为多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行为人不注意公共安全以致酿成水灾。如果负责防洪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擅离职守,过失引起水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不构成本罪,视情节可定为玩忽职守罪。2、构成本罪必须已经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如果造成的危害后果不严重,或者未造成危害后果,不构成过失决水罪。而且这种严重后果必须是过失行为所引起,二者存在着因果关系。上述客观方面的特征是本罪区别于失火、过失爆炸、过失投毒等犯罪的关键所在。二、怎么处罚过失决水罪刑法规定,犯过失决水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决水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使用机械挖掘、爆破的方法等,无论采用何种手段都不影响该罪的成立。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炸毁堤坝决水的案件,实质上是利用水的作用而不是直接靠爆破的力量使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损失的,其本质仍属决水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果入职两天辞职给工资吗?
      在现代社会,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找到一份好的工作是一件十分的重要的事情,一份好工作并不是很容易就寻求到的,需要在不断的摸索中发现什么才是最适合......


·签订虚假供货合同违法吗?
      签订虚假供货合同违法吗?签订虚假供货合同是违法的,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


·有借条对方不还钱报警可以吗?
      有借条对方不还钱报警可以吗?1、有借条对方不还钱报警是可以的,但是对于绝大多数借款案件,不能报警处理,只能通过诉讼方式,也可以发律师函,主张自......


·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虽然国家为那些权利受损的公民提供了司法诉讼,但中国人口规模浩大也决定了司法资源的极度有限。于是民法总则为了......


·男方外遇而且坚持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男方外遇而且坚持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一、男方外遇而且坚持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男方有外遇的女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


·刑法中规定的盗窃案件立案标准
      刑法中的罪名都是有自己的行为要件的,仅仅是有该种行为还是不够的,必须涉案金额或者是严重程度达到需要刑法控制的程度才会立案,这是为了更好的维护......


·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什么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什么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


·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最新规定
      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最新规定各地都在进行拆迁,城市和农村也都一样,拆迁的步伐都在加快。农村房屋拆迁也是需要根据标准来的,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最新规定......


·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了哪些 我国规定
      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了哪些我国规定的纳税人主要是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和单位,这里面就包括了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外资企业等等。但是,在纳税的......


·辞退员工的类型分为哪些
      一、辞退员工的类型分为哪些1、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刑事拘留37日后批捕还有多久能公诉
      刑事拘留37日后批捕还有多久能公诉两个月以上,具体如下:一、侦查阶段:1、应当在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