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
  
  1、非法拘禁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内涵不同
  
  所谓非法拘禁罪,是指以非法扣押、关押或者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2、非法拘禁罪与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不同
  
  犯罪的性质是由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所决定的。敲诈勒索罪侵犯的是以公私财产所有权为主的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身体自由权。而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这就涉及到《刑法》上的牵连犯。牵连犯,是指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犯罪的方法或者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二、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敲诈勒索的财物超过两千元一般才会立案,具体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二)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第三十是条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而非法拘禁的目的有可能是为了勒索钱财,也有可能是为了实施单纯的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由于非法拘禁罪的犯罪主体一般是国家机关的职员,故此该罪的处罚通常是比敲诈勒索犯的处罚要重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骗取金融票证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骗取金融票证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骗取金融票证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的规定:自然人犯......


·一、1死1伤交通事故判刑吗?
      一、1死1伤交通事故判刑吗?1、如果是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以上,不但会被拘留,还可能会被判刑。取保候审或判决缓刑才能出来。反之是不会被拘留的。......


·批捕后查个人账户怎么办?
      批捕后查个人账户怎么办?公安机关申请逮捕后,需要同级检察机关的批准。会有以下处理方式:1、检察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


·受过刑事处罚能当村主任吗
      受过刑事处罚能当村主任吗受过刑事处罚能当村主任吗《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没有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可以当村主任,所以,一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羁押一日是否能折抵刑期一日
      羁押一日是否能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均应折抵刑期,具体方法是: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


·劫持船只、汽车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劫持船只、汽车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


·在刑事诉讼法中罚金强制执行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在刑事诉讼法中罚金强制执行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九条: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


·入职前已怀孕的员工是否需要发试用期薪水
      入职前已怀孕的员工是否需要发试用期薪水试用期与可否怀孩子无关系,全体劳动者相同待遇。《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时限三个月以上不满2年......


·如何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
      如何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新公司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的规定以外,取消了公司股......


·犯重婚罪有什么法律责任
      重婚犯罪是对我国一夫一妻制度的破坏,严重影响了夫妻家庭婚姻生活。当然,犯了重婚罪的,行为人理所当然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到底犯重婚罪有什......


·民事诉讼法院立案从哪个时间起算
      民事诉讼法院立案从哪个时间起算一、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