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扫描件具有法律效力吗,从哪些角度可以认定?

合同扫描件具有法律效力吗,从哪些角度可以认定?合同扫描件具有法律效力吗
  1、从证据角度来说,扫描件是图片,作为复印件的形式而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扫描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此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的证据来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锁。此时,扫描件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具有证明较高的效力。
  2、在法律上合同原件属于原始证据,也是直接证据,其证明力是最高的,你可以直接拿着合同去打官司,而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非原始证据,你仅凭此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被鉴定出来,如原件真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而扫描件即使鉴定真实,仍不能直接作为证据认定,这就是两者区别。
  3、复印件和扫描件都属于电子科技产品,是一种证明形式,复印件和扫描件都只能作为临时文件。如果复印件和扫描件没有和原件核对、印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扫描件和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原件使用。
  有人认为扫描件比复印件的法律效力高,这是误解。扫描件也只是图片,扫描件由于经历了对被扫描文件(不一定是原始文件)的扫描、录入电脑、转换格式或字体、传输、接受、打印等过程,从技术上可以篡改,所以除非对方认可,否则需要其他证据来辅证。复印件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仅具有不完整的证明力,若原件、扫描件为同一人执有,则仅提供扫描件的,不免除提供原件的义务。
  在法律上原件属于原始证据,也是直接证据,其证明力是最高的,而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是非原始证据。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被鉴定出来,如原件真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而扫描件即使鉴定真实,仍不能直接作为证据来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九条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作为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合同扫描件具有法律效力吗?从文章中可以看出来,合同扫描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视情况而定,但是合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肯定是不如合同本身强,因为扫描件可能被造假,因此我们建议您在有需要的时候尽量使用合同。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约定投保金额与电子保单金额不一致的责任承担
      保险合同属射幸合同,一旦投保金额出现误差,保险事故发生时将对投保人造成重大损失,其通过保险分散风险的订约目的也将落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保险代......


·可撤销婚姻是指什么
      可撤销婚姻是指什么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


·在司法实践中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以用人单位不承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导致劳动者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的案件在诸多案件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大的,人民法院在审理......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2、伪劣产品尚......


·提起再审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提起再审的法定理由是什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股份股票质押合同生效之日为什么时候?
      股份股票质押合同生效之日为什么时候?一、股份股票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


·超过高速出口倒车扣几分?
      超过高速出口倒车扣几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小车司机将被罚款200元、扣12分;客车和货车司机不仅要被罚200元、扣12......


·入职20天没签合同合理吗?
      劳动合同是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重要一步,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也使双方明确了应为对方尽的义务,对合同双方都有很好的约......


·民事诉讼劳动仲裁提交证据有何要求?
      民事诉讼劳动仲裁提交证据有何要求?一、不服劳动仲裁裁定,上诉是否要重新提交证据?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起......


·诉讼标的是主张债权之前必须要确定的吗?
      一、诉讼标的是主张债权之前必须要确定的吗?诉讼标的是主张债权之前必须要确定的,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


·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