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绘画作品肖像权与著作权冲突怎么办?

绘画作品肖像权与著作权冲突怎么办?绘画作品肖像权与著作权发生冲突时肖像权的所有者可以要求获得著作权的人支付赔偿金,也即按照一般肖像权被侵犯的情形处理就可以了,可以这样处理的理由如下:《关于对影楼拍摄的照片有无著作权的答复》第三项则规定,“由于照片还可能涉及顾客的肖像权,因此影楼在行使著作权时应遵守《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即营利性使用照片,须事先取得肖像权人的许可。”显然,此项规定采取了人格权高于著作权的理论,规定了受托人在营利性使用自己拥有著作权的肖像作品时,负有事先取得肖像人许可的义务。但对于是否应向肖像权人支付报酬未作出规定。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此项规定应扩大解释为著作权人应向肖像权人支付报酬。二、肖像权被侵犯怎么办1、肖像权被侵犯怎么办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二)肖像权侵权管辖法院怎么选择1、因肖像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2、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对于那些擅长绘画的人来说,若是想要将现实生活之中的人画进自己的作品之中,是需要先获得待被画的人的同意的。在没有获得许可的情形下,任何人若是发现自己出现在别人的绘画作品之中,且绘画的人将作品用于盈利,那么被画的人是可以向绘画作品的所有者索赔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有哪些职责?
      你知道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吗?单从字面上理解,就应该是替死者执行遗嘱继承的人。那么从法律角度上来讲,什么是遗嘱执行人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


·犯罪成立标准和既遂标准是什么
      犯罪成立标准和既遂标准是什么一、犯罪成立标准和既遂标准是什么?1、犯罪成立标准(1)构成要件该当性即犯罪必须是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要件......


·河南交通事故鉴定是怎样办理的
      河南交通事故鉴定是怎样办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


·新婚姻法前的债务会不会转化为共同债务?
      新婚姻法前的债务会不会转化为共同债务?近两年,媒体报道了几起类似因结婚莫名背负数百万债务的婚姻诈骗消息,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基本都是通过编造虚......


·一、交通事故对方住院该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对方住院该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对方住院的赔偿是根据双方的主次责任来确定的,具体如下:1、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


·顾客在商场摔倒精神损害赔偿金怎么获得?
      顾客在商场摔倒精神损害赔偿金怎么获得?如果在商场中摔倒受伤,您是否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提出诉讼,精神损害赔偿金怎么获得?今天......


·2023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


·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可以协商处理吗?
      首先,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可以跟对方协商赔偿。  另外,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有以下处理: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


·债权债务担保说明的范文 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
      债权债务担保说明的范文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


·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不能再延长么
      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不能再延长么专利权是有期限的,有效期不可以延长。根据《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


·签署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该要注意那些相关事项 一、合同
      签署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该要注意那些相关事项一、合同主体审查1、承包人应注意审查发包人资质。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