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一、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一般是指:违法对严重的罪犯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违法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收受罪犯及其家属的财物而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等等。
  
  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2.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4.其他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1、主观方面
  
  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主观心理状态。本罪须出于徇私的动机。
  
  2、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行为是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予以确认。徇私舞弊表现为为徇私情,行为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伪造条件等手段,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人犯罪人员一般是针对于犯罪情节比较轻的行为,如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对案件乱作决定,那么必定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在处罚的上面就会按照所造成的影响来进行判决,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有哪些?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例如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一般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有着比自然人高的民事行为能力,在民法......


·辞退员工最长补偿多少个月的工资?
      辞退员工最长补偿多少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家庭纠纷打架致轻微伤和二级轻伤的处罚标准一样吗
      家庭纠纷打架致轻微伤和二级轻伤的处罚标准一样吗?家庭纠纷打架致轻微伤和二级轻伤的处罚标准是不一样的,因为打架致轻微伤不构成犯罪,处罚标准是处五......


·医疗事故后签了免责协议还可以起诉吗
      医疗事故后签了免责协议还可以起诉吗一、医疗事故后签了免责协议还可以起诉吗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发生医疗事故后即使......


·收养人可以收养多个子女?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附件一)在本合同期限内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附件一)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按合同制订的质量标准及价格执行,委托加工合同中产品规格及含量、质量必须与所提供的相关产品......


·授权期满商标侵权怎么处理?
      授权期满商标侵权怎么处理?一、授权期满商标侵权怎么处理?授权期满商标侵权的处理办法如下:1、行政途径对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


·判三年保释出狱多少钱
      通常情况下,对于刑事犯罪活动由国家司法机关进行追究,个人的私力救济权受到限制。我国的司法机关主要有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追究刑事犯罪活动......


·为什么贷款集体土地使用证用不了?
      为什么贷款集体土地使用证用不了?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者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我们知道,在广大农村地区,土地是属于集体土地的,那么就是说......


·公司法控股股东的权含义是什么?
      公司法控股股东的权含义是什么?任何一家公司都一个一个核心人物及其带领的团队,核心人物对于公司的发展有着严重的影响,决定着公司的未来发展和壮大......


·抢劫罪的犯罪形态有哪些?
      为了维护社会的治安与稳定,我国对于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与此同时,为了配合对于各类犯罪案件的审理,对于案件性质以及犯罪形态等方面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