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非全日制用工职业病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非全日制用工职业病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非全日制用工患职业病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二、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职业病属于工伤,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中的劳动者来讲,要享受工伤待遇,必须先进行职业病鉴定,另外也要确保用人单位给自己购买过工伤保险,如果单位如果单位没有买工伤保险的,工伤待遇由单位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写法:1、原告、被告基本信息;2、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3、事实和理由,应当写明因附......


·注册商标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申请人取得商标
      注册商标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享有使用某个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的专用权,这个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受......


·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原则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书是由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由交通警察根据事故发生的现场勘测和推理,交通事故发生的当事人的口供得出的结论编制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交通事故......


·非吸受害人能拿回钱吗
      参与非法集资的钱不受法律保护,政府有关机关会尽最大可能追回非法集资款项,如果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的内容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应该给员工购买保险,其中包含了工伤保险,员工一旦在上班期间受伤,就可以按照工伤条例的规定进行相关的赔付。那么,以江苏省为例......


·
      一,当事人离婚重庆结婚彩礼是怎样分配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


·离婚什么情况需要赔偿?
      离婚什么情况需要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条件是什么?
      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条件是什么?一、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条件是什么?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


·你知道公司交五险一金要先去准备什么吗?
      现在进入公司工作,单位都会为我们购买五险一金,这是为了保证我们以后退休能享有国家给予的相关权利,而只有在公司上班,我们才能买齐五险一金,五险......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也在不断的增长,近几年我国的房价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也在不断的增长,近几年我国的房价对着经济的增长飞速增高,如今的房价已经远远超过很多人的收入水平,也就意味着很多人......


·租店面房东违约应赔偿哪方面损失一般情况下
      租店面房东违约应赔偿哪方面损失一般情况下,要退换余下的租金,押金。并且补偿你三个月的房租。三个月的租金是约定俗成的,一般都是这样的。打官司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