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谁可以提管辖权异议2023

谁可以提管辖权异议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之主体地位在法理上和实务中已得到一致肯定。二、当事人不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形1、已经超出答辩期的。2、发回重审和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9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3、第三人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理由:(1)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问题的批复》〔法(经)复〔1990〕9号〕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因而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参加诉讼,则他有权选择是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还是以原告身份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82条规定,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因此,无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均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4、对于被告提起的反诉,不论反诉标的额有多大,已表明其愿意接受受诉法院管辖,不得就此提出级别管辖异议;由于反诉是在本诉管辖权确定后针对本诉提起,原告亦不能就反诉提出级别管辖异议;法院也不能因反诉标的额超出其级别管辖标准,而将本诉与反诉整体移送上级法院审理,反诉管辖遵循管辖恒定原则。但是,如果原告认为反诉应由其他法院专属管辖的,可对受诉法院没有专属管辖权提出异议。5、执行程序中被追加进来的当事人,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理由:执行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的规定,确定执行管辖权时,该当事人尚不是本案的当事人,其是在执行程序中基于一方当事人申请追加的当事人,无权就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提出异议。原告的起诉被人民法院受理立案以后,被告如果认为该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收到应诉通知书1 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不提出管辖权异议,即视为无异议或放弃异议权的行使。但不影响上级法院对管辖问题的审判监督。人民法院对被告提出的管辖异议,依法应当审查。如果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认为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指纹司法鉴定一方不做怎么收集指纹?
      在很多的犯罪现场,犯罪嫌疑人肯定是会留下自己的指纹的,所以在刑事案件当中,您能够看到工作人员通常会针对指纹提取证据,有的时候司法鉴定对指纹的......


·攀枝花盐边县五险一金查询方法有哪些?
      五险一金,相信您再熟悉不过了,即常说的社保和公积金,其可以为我们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所以实时有效的把握自己的个人账户,可以让自己更放心。因此......


·无牌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


·一、自建房子女归属怎么立遗嘱?
      一、自建房子女归属怎么立遗嘱?自建房子女归属立遗嘱需要当事人自己关于自己建立的房屋的处理问题书写清楚,然后签字注明年月日。公证的程序:遗嘱人......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


·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吗?
      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吗?一、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吗?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指定的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
      一,指定的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


·民事诉讼立案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立案时间是多久法院立案了代表就受理了该案件,之后就是排期进行审理,但是针对不同类型的诉讼,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时间不同。关于民事诉讼立......


·对那些争议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对那些争议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


·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转让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转让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转让合同的内容是什么?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


·罚款罚金的实质性区别有哪些
      罚款罚金的实质性区别有哪些罚金与罚款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1、性质不同。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3、法律依据不同。4、适用的对象不同。《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