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著作权是否征增值税
一、个人转让著作权是否征增值税?
个人转让著作权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下项目免征收增值税:
1、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大学等)
2、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
3、残疾人福利机构的服务
4、婚姻介绍服务
5、殡葬服务
6、医疗机构医疗服务
7、提供给勤工俭学学生的服务
8、农耕的培训服务
9、博物馆等特殊公开展览的门票收入(第一道门票)
10、宗教寺庙举办特定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
11、个人销售自建自住房
12、个人转让著作权的
二、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三、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国家现在的政策就是个人转让著作权、销售自建房,培训机构提供的一些教育服务等都不征收增值税,而且作品的著作权登记是自愿的,所以签了著作权转让合同以后,也可以不到版权登记中心备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可以上诉吗
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可以上诉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协议离婚财产公证的依据是什么?
协议离婚财产公证的依据是什么?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
·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很多人都向往着公务员的生活,觉得公务员这个职位是一个既稳定又体面的工作,所以很多人都会考取国家机关单位。然而现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也是......
·被告开庭前做哪些准备?
一、被告开庭前做哪些准备?(一)、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
·建筑分公司如何签定釆购合同?
建筑分公司如何签定釆购合同?一、建筑分公司如何签定釆购合同?签定采购的合同与其它的合同一样,是需要慎得双方的的同意;签订合同是建筑商品......
·保证书怎么写?
1、首先是要在纸张正上方中间写上醒目一点的标题,一般直接写“保证书”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涉及专门类别的保证书那还要加上一些前缀,多数出现在专业工......
·湖北省襄阳市远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襄阳市远城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襄阳市远城区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欧庙镇(15个村):李湾村、石湾村、曾垴村、刘口村、康湾村、......
·交通事故车辆折损费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车辆折损费是怎么规定的?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即维修费用,争议不大的情况下可由事故双方协商确定,如需保险公司介入,则应选择保险公司指......
·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一、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1、村委会或镇、乡政府,或者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调解处理;2、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确权申请;3、可以向法院提起......
·故意伤害刑事自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故意伤害刑事自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故意伤害刑事自诉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伤害造成轻伤,判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这是可以......
·一、起诉前假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起诉前假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恶意转移财产,只要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就可以起诉,法院会判决转移财产无效。法院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