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对于处罚决定送达方式有哪些?

对于处罚决定送达方式有哪些?1、直接送达这是行政机关直接将执法决定等法律文书送达给受送达人,是最基本最常用的一种送达方式,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2、留置送达这是受送达人拒收法律文书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把执法决定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3、邮寄送达当行政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采取邮寄送达时,应当注意:(1)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才能采用邮寄送达;(2)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③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4、公告送达这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行政机关通过公告将执法决定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该送达方式仅在其他任何一种送达方式都不能凑效的情况下才能使用。一般要求在受送达人住所、报纸、网站等张贴或登载执法决定内容,满60日即视为送达。二、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期限有哪些?1、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当事人;2、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送达,即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作出后七日内交付邮寄、进行委托送达或者公告送达。综合上面所说的,处罚决定出来了之后,就需要由执法人员利用合适的方式进行送达,只要到达了当事人的手里,那么就要按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所以,如果在收到处罚决定之后而不执行的话,那么就会加重当事人的处罚,严重者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委托合同的终止原因是什么?
      委托合同的终止原因是什么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


·刑事拘留没有证据一般多久无罪释放
      刑事拘留没有证据一般多久无罪释放?刑事拘留满37天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有罪的就需要无罪释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


·
      一,女方净身出户协议离婚书的协议书是否有效符合法律规定就有效。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


·我方想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另一方不同意亲子鉴定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否认亲子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9条规定:“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


·行政处罚法第43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第43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第三十八条 ......


·律师代理回避事项中包括什么情形?
      律师代理回避事项中包括什么情形?一、律师代理回避事项中包括什么情形?律师法第三十九条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


·非法占有和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占有和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遗失物拾得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发现与占有缺一均不可构成拾得。拾得遗失物......


·关于孩子死后财产怎么分配孩子死后财产的分配按照法
      关于孩子死后财产怎么分配孩子死后财产的分配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


·当少年儿童因家长没有细心照看而发生意外事故时
      当少年儿童因家长没有细心照看而发生意外事故时,社会与媒体往往会讨论监护人责任缺失的问题。但当社会热议过去之后,这个悲剧也就随之被淡忘了,一段......


·赌博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参与赌博处罚标准1、构成赌博罪的,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公司入职就要上班了吗?
      公司录用新员工之后,会由人事部门通知员工准备相关的材料办理入职手续。新员工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熟悉公司入职流程,准备好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