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不属于行政复议审查范围的是什么?

不属于行政复议审查范围的是什么
  
  一、不属于行政复议审查范围的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
  
  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例如行政法规、规章等;
  
  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
  
  8、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
  
  二、行政复议有哪些原则
  
  行政复议基本原则,是指通过行政复议法所确立和反映的,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具体规范和指导行政复议的法律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简称《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遵守如下原则:
  
  1、独立复议原则。独立复议原则是通过《行政复议法》第三条所确立的原则,指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2、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合法原则是通过《行政复议法》第四条所确立的原则。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倩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股权转让法定解除合同后怎么做?
      股权转让法定解除合同后怎么做?一、合同一方请求解除合同怎样处理?1、转让方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41条规定:(出让方请求解除合同)股权转让......


·领了结婚证能撤销吗 ?
      领了结婚证能撤销吗?一、领了结婚证能撤销吗只有因胁迫结婚的,才有可能会被撤销。《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


·如何使私募基金设立运作?
      如何使私募基金设立运作?一、如何成立并运作一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一个宽泛的概念,非共同基金的投资机构都可称为私募基金。现在市场上阳光化私......


·有限合伙企业清算怎么进行
      有限合伙企业清算怎么进行一、有限合伙企业清算怎么进行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


·诉前财产保全多少天立案 诉前财产保全多少天立案?
      诉前财产保全多少天立案诉前财产保全多少天立案?情况紧急的48小时内立案。诉讼保全和起诉是两个程序,分别计算立案时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职务侵占很难立案的原因?
      一、职务侵占一般不立案吗?职务侵占罪一般存在不立案的情况,其原因主要在于嫌疑人未达到法定的犯罪数额,此外,本罪又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职务侵占......


·盗窃罪免于刑事处罚是否有可能
      我们发现有些时候,即使认定了行为人构成犯罪的,最终也是可以被免于刑事处罚,也就是不追究其刑事责任,那现实中,公民犯盗窃罪免于刑事处罚是否也要......


·在我国社会,买房子是老百姓的一件头等大事,可是近年来大中城市
      在我国社会,买房子是老百姓的一件头等大事,可是近年来大中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使很多有刚性需求的年轻人买不起房子,他们只要通过租房解决住宿问题。......


·夫妻一方个人所负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一方个人所负债务如何认定一、夫妻一方个人所负债务如何认定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认罪可以减轻多少?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认罪可以减轻多少?具体的还需要看认罪态度和法官意见,自愿认罪,并且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


·注册资本还没有全部缴清要减资可以吗?
      注册资本还没有全部缴清要减资可以吗?需要全部出资之后才可以的;减资是股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额的行为。其主要目的在于:一次性偿付债务;调整过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