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对于批捕是不是就收监了?

一、对于批捕是不是就收监了?批捕了就会看押在看守所,但不是收监,收监执行是监狱按照法定程序将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收押入监的活动。收监意味着刑罚执行的开始,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行。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二、批捕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综合上面所说的 ,批捕只是代表着案件进入到了审查起诉的阶段,而不是到最后的审判阶段,这个阶段是不会收监,而是会对当事人做出强制的措施,只要在这个阶段找齐全部的证据,那么就可以直接审判,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不同流程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应履行下列义务:一、定作人应协助承揽人完成工和任务。《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承揽人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


·威海工伤的医疗过错能不能获得双重赔偿?
      威海工伤的医疗过错能不能获得双重赔偿?一、工伤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


·如果离婚女方分多少财产?
      如果离婚女方分多少财产?一、如果离婚女方分多少财产?离婚可以分到多少财产这个是没有具体的标准;婚后所得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就应该平......


·民间借贷最高合法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民间借贷最高合法利息是怎么规定的一、民间借贷最高合法利息是怎么规定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如果不超过36%,债......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病假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病假的规定是什么?法律允许劳动者在生病无法工作的时候请病假。《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


·现实中我们在发工资之前单位都会用纸条的形式给我们发工资条
      现实中我们在发工资之前单位都会用纸条的形式给我们发工资条,很多人对工资条表示不以为然并且觉得工资条上的内容与我们的能够拿到的工资数量并没有出......


·哪些人可以被收养,收养的程序是怎样的
      哪些人可以被收养,收养的程序是怎样的收养制度是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收养人可以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即所谓的养子、养女。收养须符合......


·协议离婚精神损失赔偿金可以主张吗
      协议离婚精神损失赔偿金可以主张吗一、协议离婚精神损失赔偿金可以主张吗可以主张的,离婚精神赔偿的范围有:1、精神痛苦的赔偿精神痛苦是纯粹......


·夫妻之间不需要交税费的。 共有住房
      夫妻之间不需要交税费的。共有住房,就是两人一人一半,一方死亡,需要办理继承一半产权。需要在无遗嘱前提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


·在职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的好处是什么?
      在职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的好处是什么?五险一金,主要包含的是5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待遇,那么这5种保险主要指的分别是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


·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一年咋办?
      劳动者在受到工伤后应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亲友想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一般来说进行工伤认定越早越好。如果劳动者有事要延期申请工伤认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