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未到期离职交违约金合法吗?

合同未到期离职交违约金合法吗?合同未到期离职交违约金实际是不合法的,在劳动合同中,只允许就劳动者进行专项培训服务期事项和禁业限制事项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虽然该规定未明确将提成纳入工资范围,但从提成具有奖励性的特征看,其应属于奖金类的工资,应当认定为员工的工资总额组成部分,计入工资基数。二、加班工资的折算方式是什么?依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月1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2日、3日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工资标准除以8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确定。如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在我们国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对劳动者来说必须要注意一些违约金的约定,一般情况下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存在违约金的支付,在这方面如果做出违约金条款约定也是属于非法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债务转移后,转移人是否可以追偿
      债务转移后,转移人是否可以追偿债权债务进行转移都是可以进行的,但是二者办理转移的情况是有区别的,债务转移需要债权人同意,而债权转移是不需要经过......


·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缓刑有吗
      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缓刑有吗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不可能判处缓刑,缓刑只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


·员工提前辞职是否要给违约金
      劳动合同中一般做出了期限的约定的,而原则上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现实中单位提前辞退员工和员工提前辞职的情况是比较多的。那要......


·没买交强险按交强险赔偿的条款是什么?
      车主买到新车后,要及时办理保险,其中交强险是必须上的,车主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买些商业险。当出现交通事故后,交强险在限额内赔付。而有的事故责任......


·运费险怎么赔付,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运费险怎么赔付,理赔流程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合同一方将货物交由物流机构运输之后,其转移了风险。随着经济的发展,网购成为了一种......


·一、防控疫情出租房房租怎么算?
      一、防控疫情出租房房租怎么算?疫情期间房租的计算标准因人而异,具体情况如下:(一)对于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用于生产经营,已有明确行政管控政策导致无法......


·一、非营运车辆事故误工费由谁赔偿?
      一、非营运车辆事故误工费由谁赔偿?由事故责任认定方赔偿,一般由保险公司赔偿。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


·分配股利后转让股权该怎么办?
      分配股利后转让股权该怎么办?一、股权转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是股权转让最重要特征,即股权转让是股东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新股......


·无证醉驾机动车的
      无证醉驾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因发生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要适当从重处罚;如果因重伤致残的,则应按交通肇事......


·拆迁的实施流程
      拆迁实施阶段分以下几种情况:(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按协议的约定自动履行各自的义务,拆迁人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人......


·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