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关于质权和抵押权有何不同

关于质权和抵押权有何不同
  
  一、关于质权和抵押权有何不同
  
  1.担保标的不同
  
  (1)质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
  
  (2)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
  
  2.成立要件不同
  
  (1)质权以质物转移占有为必要,质物的占有移转,既是质权的公示方法,也是其成立要件。
  
  (2)抵押权的成立,一般须经登记才成立,不需要登记的是签订抵押合同,不需要抵押物的移转占有。
  
  3.担保的机制不同
  
  (1)质权,除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外,尚具有对标的物或其权利凭证法人占有、留置效力,由质权人直接控制标的物,从而造成出质人的心理压迫,以促使债务如期归还。这种留置效力为抵押权所不具备。
  
  (2)抵押权为非占有性担保物权,以优先受偿效力来发挥担保作用。
  
  4.实行方式不同
  
  (1)质权人于债权期限届满或约定事由发生而未受清偿时,因其已经事先占有标的物,可不经司法程序而径直参照市场价变卖质押财产或者其他方式处分质押财产并就其变价价值受偿。出质人如果认为变价不公,可另行通过诉讼解决。
  
  (2)抵押权人行使其抵押权时,在达不成协议时一般需要通过申请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而不能强行夺取抵押财产并变卖。
  
  5.二者同时设立在一个标的物上的优先效力不同
  
  (1)先设立的登记的抵押权优于后设立的质权;
  
  (2)可不予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在后设立的质权;
  
  (3)先设立的质权优于后设立的登记的抵押权或未设登记的抵押权。
  
  二、质权与抵押权的联系及相同点:
  
  1.二者均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
  
  2.二者均是担保物权的一种,与所担保的债权形成主权利与从权利的关系;
  
  3.二者均以支配和取得担保物的变价价值为内容;
  
  4.二者均依照《民法典》、《民法典》等法律规定设定。(担保民法典定原则)
  
  5.二者与普通债权相比具有优先受偿性。
  
  6.质权与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及所担保的债权均具有特定性。
  
  按照物权效力的一般原理,同一财产上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由于抵押权和质权均为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具有相同的效力,原则上应以抵押权和质权设定的先后顺序受偿,抵押权和质权顺序相同的,按照抵押权和质权各自担保的债权比例清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罚金有多少?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罚金有多少?具体罚金应当根据涉案金额大小而定,具体法规如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


·离婚财产分割算赠予吗?
      离婚在我国越来越多,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在直线上升,主要原因就是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提高,人们对于法律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如果在生活中出现感......


·盗墓分赃20万判几年刑?
      盗墓分赃20万判几年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


·析产在法律上的意思是怎样的
      析产在法律上的意思是怎样的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析产一般......


·企业采购借款申请单怎么写?
      企业采购借款申请单怎么写?企业内部有一定的借款制度,一般企业财务部门会有专门的借款申请单,若需要借款,在财务处领取借款申请单并按要求填写即可,......


·指示交付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指示交付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指示交付物权变动的时间是通知到达第三人时物权发生变动。动产物权以交付为变动的生效要件。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


·起诉离婚没有出生证是否影响抚养权?
      起诉离婚没有出生证是否影响抚养权?(一)小孩已经上户的,不需要出生证明户口表明与户主的关系,公民的住址,公民的年龄。已经有户口的,不再需要出......


·中国人民名誉权侵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中国人民名誉权侵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中国人民名誉权侵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中国人民名誉权侵权的法律后果是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股东缴纳出资期限是多久 一、股东缴纳出资期限是多久?
      股东缴纳出资期限是多久一、股东缴纳出资期限是多久?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1、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


·公司拖欠工资在哪个区法院起诉
      公司拖欠工资在哪个区法院起诉?公司拖欠工资可以用工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劳动争议......


·没有劳动合同能交社保吗?
      没有劳动合同能交社保吗《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因此,在张某对劳动合同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