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对于无证醉驾会坐牢吗?

一、对于无证醉驾会坐牢吗?如果没有其他后果,处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醉驾怎样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综合上面所说的 ,醉驾不管是否有证,只要没有造成他人的伤害,那么一般就会按拘役来进行处罚,从而还要承担起相应的罚金,但如果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那么这就会按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处罚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伤损害赔偿纠纷怎么解决?
      工伤损害赔偿纠纷怎么解决?一、工伤损害赔偿纠纷怎么解决?1、申请调解发生工伤事故赔偿纠纷,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调解。2、劳动仲裁程序与......


·顾客摔倒在酒店的责任由酒店承担吗
      顾客摔倒在酒店的责任由酒店承担吗?一、顾客摔倒在酒店的责任由酒店承担吗酒店是否对顾客摔倒承担责任,需要看酒店是否提供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在职工因病被解除劳动合同怎样办?
      在职工因病被解除劳动合同怎样办?员工患病是有医疗期的,如果在医疗期内,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情况请申请当地劳动仲裁。医疗期外,公司有权解除......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巨大标准云南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巨大标准云南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


·一、交通事故人伤10级伤残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一、交通事故人伤10级伤残可以获得多少赔偿?交通事故人伤10级伤残可以获得正常情形下六个月薪资的赔偿,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者送进医院进行了治疗......


·离婚男方抚养费不支付可不可以起诉他
      离婚男方抚养费不支付可不可以起诉他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


·什么是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什么是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一、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


·一、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小伤算工伤吗?
      一、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小伤算工伤吗?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小伤算工伤,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一、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1、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情形:(1)法定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情形。《著作权法》第16条此时作者......


·防范电信网络金融诈骗的方法有哪些
      国家对于互联网平台的监管和整治从来就没有松懈下来,我国互联网行业一直能够发展到今天是非常的不容易的,尤其是如今的金融业的正常运转根本就已经离......


·夫妻一方作为担保人债务是否共有
      一,夫妻一方作为担保人债务是否共有借债的欠条上不管是夫妻一方签字还是夫妻双方签的字,只要是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借债,原则上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