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工伤鉴定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是什么?

一、工伤鉴定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是什么?工伤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一般有两种方式:1、要求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的介绍信,按介绍信上写明的鉴定机构去鉴定,这种方式便捷和有效,对方即使有异议也没有用。2、自己联系鉴定机构,一般大型医院或医药大学都有鉴定中心,你自己去鉴定,这样的话,对方可能会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注:一般采用第一种方式)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我国法律是明确规定,工伤鉴定是必须要在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在其他任何医院鉴定是不能够产生有效的鉴定级别。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也只能是在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才能够确定鉴定级别,其他任何私自进行鉴定,不能够产生任何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
      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一、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委托收款背书这是指持票人以行使票据上的权利为目的,而授予被背书人以代理权的背书。以此可见,该背书方......


·哪些对奶奶有抚养义务,孙子辈有吗?
      哪些对奶奶有抚养义务,孙子辈有吗?在一个家族中哪些对奶奶有抚养义务呢,在现今的中国出现了许多隔代赡养的情况,特别是在农村,很多青壮年都外出打......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的规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的规定1、在因为交通事故受伤之后,要去申请赔偿,在这个申请赔偿之前,要先去对自己的伤势做个鉴定,通过鉴定之后才能知道受伤的......


·在黑龙江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在黑龙江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


·车位租赁协议模板是什么样的
      随着经济情况逐渐变好,每户人家里几乎都有车,车多了地下车库就可能没车位,就不可避免的要去租赁停车位,租赁停车位是需要达到双方的一致意愿后所要......


·遗嘱中遗赠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遗嘱中遗赠有效的条件有哪些1、据以确认受遗赠权的遗嘱必须是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无效,当然导致遗赠的无效。2、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3、遗赠人......


·对方全责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可以索赔吗?
      现在人们的生活都已经越来越好,出门冬天怕冷夏天怕热,喜欢选择私家车出行而不是公共交通或者骑车等方式。因此,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注意路上的车辆......


·房屋鉴定资质要找什么机构办理
      房屋鉴定资质要找什么机构办理房屋鉴定也就是针对房屋安全方面进行的鉴定,一般来说,房屋鉴定要拥有房屋鉴定资质的机构才是可以进行的,只有专门的......


·无证酒后肇事轻伤逃逸会判刑吗?
      无证酒后肇事轻伤逃逸会判刑吗?是否会判刑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只不构成犯罪才不会判刑;1、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级,不构成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应......


·属于特别法人的机构有哪些?
      属于特别法人的机构有哪些?属于特别法人的机构有哪些?属于特别法人的机构有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


·名誉权纠纷律师询问笔录效力是什么
      一、名誉权纠纷律师询问笔录效力是什么询问笔录又称“询问证人笔录”,是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程及内容所作的文字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