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取车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取车怎么处理?1、交通事故对方不取车可以由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通知对方要求对方进行取车,交警队出于收集证据并检验的必要,有权利扣留车辆20个工作日,但是要说明的是提前处理完毕也可以,比如三天,五天。2、调查完毕后给双方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结果无异议的,五日内无条件向你发还车辆,不需要对方同意。3、对方不同意放车的,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法院变更扣押手续继续扣押,时限为一年。4、人民法院保全车辆后,你直接向受理此案的法院提供反担保,将车提出。然后和对方进入诉讼程序。5、诉讼后保险公司将在其保险范围内直接向对方支付相关费用,不用你预交。二、交通责任认定几天后可以取车《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直白的说,扣车是因为检验鉴定需要,检验鉴定结束后即必须不再扣留。在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后,可以要求交警放车!交警扣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取证调查交通事故原因,如果事故原因已查明,交警无权再扣车。交警对双方赔偿问题,只有在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才组织调解。交警是无权以赔偿未谈妥为由扣你的车。在我们国家对于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处理的方法,是由交警部门工作人员来着手进行,通常情况下首先是需要对于现场进行勘验,肇事的车辆也会被暂时的扣留,之后会通知当事人取走车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强奸罪从重情节包括哪些
      强奸罪从重情节包括哪些关于强奸罪,侵犯了不仅仅是受害女性的性自由权,由于在强奸过程中往往需要采取一定的暴力手段来压制被害女性的反抗,因此往......


·听力司法鉴定标准有哪些内容?
      说到司法鉴定,它是有很多的种类的,司法鉴定中常见的一项是听力司法鉴定,听力残疾可以分为四个等级,是要按照一定的标准鉴定的。听力司法鉴定标准是......


·深圳最新非法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集资诈骗在近年来呈现高发状态,并且由于集资诈骗的手段令人难以防范,许多投资者在集资诈骗中遭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集资诈骗是一种违法行为,只要集......


·买房首付款什么时候交买房的时候买方给卖方首付款时间
      买房首付款什么时候交买房的时候买方给卖方首付款时间,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首先是全款购房,另外可以选择买方按揭贷款购房,具体如下:1、买方全款......


·刑法规定贩毒10公斤判刑多少年
      刑法规定贩毒10公斤判刑多少年一、刑法规定贩毒10公斤判刑多少年?贩毒10公斤一般都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具体量刑看情节。《中华人民......


·被监视居住要遵守哪些规定
      被监视居住要遵守哪些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


·刑事法院对贩毒案件审理多久
      刑事法院对贩毒案件审理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


·上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什么?
      上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什么?政府信息具有权威性、行政性等特点,政府信息公开的是否及时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今,各个省市,包括区县在......


·视具体情况而定。有固定收入的
      视具体情况而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


·一般的入室盗窃能找回吗
      这个可没有规定标准时间。刑侦机关破案,受到诸多客观因素影响。有的几小时就破案,有的几个月破案,有的几年破案,有的几十年才破案。从上述问题补充......


·监视居住可以和家人会见吗
      监视居住可以和家人会见吗可以,但是需要执行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