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监护人责任与未成年侵权责任都是有哪些内容?

监护人责任与未成年侵权责任都是有哪些内容?1、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2、《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未成年人侵权如何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法律规定诉讼活动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意即法律承认未成年人有被告主体资格。由监护人代为诉讼,仅仅是因为未成年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已。综合上面所说的,监护人就是针对于未成年人进行设立的,对于监护人不仅要保障未成年人利益和权益,而且还不能伤害被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造成他人的权益受到伤害,那么对于监护人也需要一并的承担,这就是属于监护人应该要履行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何构成侵犯肖像权?情况都有哪些?
      我们现在的人越来越关心我们国家法律中对我们赋予的各项权利了,因为时代的改变我们对法律也越来越重视了。我们国家法律中赋予我们的权利其中就有肖像......


·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是什么?
      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是什么?现代社会,公民越来越重视维护自己的权利,以前不懂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现在,很多公民要求政府保障自己......


·如果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如果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一、如果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及时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同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邮件、手机短......


·盗窃罪要判刑几年?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


·结婚登记在哪办理手续
      结婚登记在哪办理手续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亲属没有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亲属没有继承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存在以下行为的清楚,没有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但属于正当防卫的除外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


·录音录像能不能做为法庭的证据
      录音录像能不能做为法庭的证据录音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分情况而定。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


·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通常情况下逮捕之后不能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但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下来......


·虚假出资罪定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虚假出资罪定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虚假出资罪定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


·无责任方如何让全责方进行事故赔偿?
      一般来说,道路交通事故涉及很多利益上的问题。毕竟,事故涉及的车辆会有一定的磕碰。如果涉事的一方导致另一方的汽车损坏,则负责所有赔偿。如果您在......


·欠款债务人起诉债权人可以吗
      欠款债务人起诉债权人可以吗?一、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的情形1、对债务数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数额。符合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