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近亲结婚未宣告婚姻无效怎么办?

近亲结婚未宣告婚姻无效怎么办?近亲结婚未宣告婚姻无效可以向上级有民法院提起上诉,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不能结婚的近亲属有哪些(一)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二)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三)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至于老百姓常说的“远房亲戚”,一般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三、法律对于近亲结婚的无效婚姻的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补充规定》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以提前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近亲结婚未宣告婚姻无效不一定是合法的,首先只有是法院有权宣告婚姻无效,故此若是没有人向法院提出此类宣告请求,那么自然不处存在未宣告是否合法的问题。若是有近亲关系的配偶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诉讼被受理后,若是法院并没有宣告婚姻无效,相关司法职员可能会受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诽谤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见到,有的诽谤造成的后果比较小,虽
      诽谤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见到,有的诽谤造成的后果比较小,虽然造成了他人的困扰,但只能接受首先上的谴责。而有的诽谤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给受害人......


·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二百一十三条......


·减刑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刑法上所说的减刑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措施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执行期间,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就可以给予刑罚种类的变更,或者刑期的缩短。那在司法实践......


·非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非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非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非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是遗嘱是无效的,伪造遗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决水罪是危险犯吗
      洪水无情,人有情。天灾无益,人有义。但是也会出现一些人,对大坝破坏决水,导致洪水,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国家将此行为定为决水罪,那么决水罪在犯罪......


·涉外法律中程序法适用哪种法律
      涉外的法律越来越完善,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和组织,让更多的参与到涉外事务中的人有了依据。涉外法律中包含的内容比较多,其中也包含了涉外法律中程序法......


·砖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砖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但凡是休建房屋的工程,都是需要需要砖砌的,而砖砌工程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着一个工程的根基,故而一般来说,......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


·量刑5年是啥意思有哪些规定
      量刑5年是啥意思有哪些规定量刑5年是指判决犯罪人员服刑5刑,指法院根据行为人所犯罪行及刑事责任的轻重,在定罪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刑......


·敲诈勒索持刀伤人判几年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涉嫌敲诈勒索罪和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商标侵权没收违法所得怎么处理
      一、商标侵权没收违法所得怎么处理对于没收的商标侵权物品一般都是依法销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调换、私分或者擅自处理没收物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