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有哪些?

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有哪些?(一)、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1,只能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2,说明书和附图的解释作用3,专利档案的限定作用(二)、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1,保护的范围是产品,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结合为一体。2,不得列入外观设计保护范围的物品:建筑物、桥梁;无固定形状的物质;不能单独出售和使用的;用肉眼难以判断的物品;把自然物作为外观设计的主体;纯属美术范围的作品;极容易进行的创作;模仿有名的著作、建筑物、人物肖像的设计和图像;国徽、过期、商标;文字及数字等等。二、怎样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管理机关处理的时候,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对于专利侵权的赔偿,《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明确指出,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正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专利侵权的损失赔偿额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利润所得之积,即为专利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侵权人从每件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即为侵权人所得的全部利润。(3)以低于专利许可证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对于上述三种计算方法,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的不同情况选择适用。当事人以商定用其他计算方法计算损失赔偿额的,只要是公平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人民法院处理专利侵权赔偿将遵循上述原则。综合上面所说的,专利权利只有拥有专利的人才可以获得,但对于此权利保护的要求也是需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对于在发明还有实用新型上, 以及还有外观上都需要有新颖性、还有创造性以及实用性;这样的专利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起诉后债权人还能向债务人追偿吗
      起诉后债权人还能向债务人追偿吗?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接触到借钱给他人的事情,这时双方就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债务人迟迟不还钱,我们可以......


·公司解散清算后有哪些债务?
      公司解散清算后有哪些债务?一、公司解散清算后有哪些债务(一)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


·一、离婚案件如何保全对方财产进行转移?
      一、离婚案件如何保全对方财产进行转移?申请财产保全;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


·法院判决申请执行期限是多久?
      法院判决申请执行期限是多久?1、法院判决书生效后申请执行的期间是2年,具体理由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


·三期妇女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三期妇女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国法律对“三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行政刑事赔偿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刑事赔偿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一)行政赔偿的范围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新铁路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一、新铁路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新验收标准共17项,涵盖了路基、桥梁、隧道、轨道、混凝土、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等铁......


·二手房交易的应注意哪些事项
      现实中,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都是需要当事人小心注意其中的陷阱,否则的话就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实际购买的房产不一样,那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是......


·怎么对轻微交通事故处理?
      如今社会,如果没有交通事故反而会让人觉得不正常。交通事故也分轻重,那哪些交通事故是轻微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处理也要看轻重,轻的有轻的处理办法,......


·一、出车祸误工费应该由谁承担?
      一、出车祸误工费应该由谁承担?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误工费是指因道路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


·开民间借款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开民间借款公司需要哪些条件?一、开民间借款公司需要哪些条件?1、正规的民间借贷公司必须有符合规定的章程。2、正规的民间借贷公司必须发起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