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非法侵占属于告诉才处理吗?

非法侵占属于告诉才处理吗?非法侵占不一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理由如下: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的区别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侵占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3、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职务侵占罪成立;而侵占罪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4、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侵占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三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5、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财物的所有权;而侵占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6、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侵占罪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侵占罪侵犯的客体一般是自然人的(不)动产,而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的财物,相比较而言,后一个罪名会造成的危害更大一些。公司在发现某职员已经涉嫌职务侵占的,通常会将该职员交给司法机关来处理。而公民在发现自己的财产被侵占之后,可以选择私了,也可以选择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什么叫遗忘物和遗失物?
      什么叫遗忘物和遗失物?现实生活中,总会有粗心的人对自己的财物不重视因而导致丢失,被遗忘而丢失的财物有可能会被他人拾得,这时如果他人拾得财物而......


·合伙人股权转让协议该怎么写?
      合伙人股权转让协议该怎么写?公司的类型从大的角度来说分为有限责任制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但其实公司的类型还包括其他组织形式,例如说合伙企业。......


·经济补偿金要计算加班工资吗?
      经济补偿金要计算加班工资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


·重庆市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写?
      重庆市中小企业众多,在小企业上班的职工,有时候会被设备砸伤,构成工伤。如果单位没有帮助申报工伤认定的,职工本人也可以委托家属提出,需要准备工......


·破产清算费用在哪个环节支付?
      破产清算费用在哪个环节支付?一、破产清算费用的支付时间在清算时及清算完成后支付,不同的清算费用支付时间不一。二、清算费用的内容清算费......


·一、不能私了的交通事故有哪些?
      一、不能私了的交通事故有哪些情形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


·子女的抚养费中一个月需要支付多少钱?
      实践中,夫妻离婚对于没有获得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此时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通过这种方式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不能因为夫妻离婚就免除对子女......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要多久?
      现如今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跳槽已经是十分常见的事情。您在工作的时候,如果认为当前的工作不太适合自己,按照正常的程序需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


·私人间借款要约定用途吗
      私人间借款要约定用途吗一、私人间借款要约定用途吗1、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


·法律规定婚前隐瞒婚姻无效?
      法律规定婚前隐瞒婚姻无效?法律并没有规定婚前隐瞒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


·诉前财产保全要提供担保吗
      诉前财产保全要提供担保吗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