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别人欠我钱是写欠条还是借条?

别人欠我钱是写欠条还是借条?如果是借给别人钱,那当然是打借条了。首先,借条和欠条是不同的,他们所代表的法律意义和效果是有很大差距的。 欠条不仅可以当事人之前欠钱,也可以用于欠物,他们背后的基础合同关系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基于双方是借贷的关系,打借条要优先于打欠条。因为借条的证明力最大,能够证明借贷合意的成立、借款事实的发生,一般情况下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只要原告向法院提供了借条,原告的举证责任即已完成,如果被告不能举证证明借款已经归还的,法院就可能支持原告诉讼请求。而且只有借条才可以最有效的证明借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是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因为借条形成的原因是肯定的借款事实。很少听说把借钱说成欠钱的,而且欠条形成的原因要比借钱多很多,可以基于很多种事实而产生,比如因为商业买卖东西而产生的欠款,比如因为劳务所产生的欠款,因为企业承包所产生的欠款,因为损害物品而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只有这些情况下才会使用欠条。欠条一般是在没有等价交换情况下所产生的一种亏欠补偿,而借条是借用了别人物品的一种凭证。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书面凭证,一般都是由债务人书写并签字盖章,可以有效的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而欠条一般是还欠别人东西所写给别人的一种书面凭证。而且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有效期也是不同的。二、借条诉讼时效规定内容是什么?一般欠条的诉讼时效期为3年,如果约定好了还款期限的,从欠条上所标注的还款期限之日开始起算,如果超过了3年还行未向法院起诉的话,法院将不会再对其进行保护。也就是说你的欠条只有两年的法律效力,超过了两年就会变成一张废纸。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出钱的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借出钱的次日起计算。而且借条的诉讼有效期是20年,也就是说约定好了还款日期的过了还款日期未还的,在20年内出借人就可以对借款人发起诉讼,没用注明还款日期的就是从借款的日期起出借人随时可以对借款人发起诉讼。如果在20年内没有没有发起诉讼则会失去法律效力。在当代的社会,借贷关系的存在可以利用借条来证明,如果确实将自己的钱再借给他人的话,这个时候必须要求对方打借条,否则之后对方反悔,也可以利用借条到法院起诉,这个就是起诉的证据之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中国公民在国外结婚,回国后婚姻有效吗?
      两个中国公民在国外依当地法律结婚,回国后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中国公民在外国依照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我国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债务人是否可以提前还债
      债务人是否可以提前还债一、债务人是否可以提前还债在通常情况之下,债务人应当在债务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也就是说,债务人既不能迟延履行,也不能......


·劳动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遇到劳动争议的时候,可以向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而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而不管是劳动仲裁还是劳动诉讼,其实......


·无证驾驶如何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未随身携......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哪些(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正在进行的或继续之中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它可以适......


·法律上涉案标的在诉讼中能否处理
      一,法律上涉案标的在诉讼中能否处理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


·农村集体土地对外承包应经过什么程序方可承包
      程序:(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


·醉酒持刀恐吓寻衅滋事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对我国的酒桌文化甚至是自古以来就有酒逢知己千杯少的这样一种说法,可真正的知己应该懂得在喝酒的时候有所限度,醉酒不仅个人的身体会感觉非常的不舒......


·一、交通事故备案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备案流程是怎么规定的?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


·一、夫妻财产想给一方怎样公证?
      一、夫妻财产想给一方怎样公证?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


·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监护人在什么单位开证明呢?一般是由户籍所在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