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无效婚姻怎么办抚养权?

无效婚姻怎么办抚养权?人民法院在宣告婚姻无效后,应就双方子女、财产问题一并解决。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首先会主持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后生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依法作出判决。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可以比照离婚的方式处理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对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起诉,也可以在以后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另案起诉。对于宣告无效的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究竞属于婚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婚姻法对此未予明确,仅笼统规定:“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毋子女的规定。”被宜告无效的婚姻是自始无效的,因此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应为非婚生子女。也有人认为,对于婚姻的无效或被撤销,子女是无辜的,父母的婚姻对错不应累及子女,因此,为了子女健康成长,保障他们的基本民事权利,参考有关国家及地区立法例,当事人所生子女应视同婚生子女。二、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由于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对无效婚姻中的子女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所以一般来说,无效婚姻中的子女抚养权是由父母双方来进行商议的,确定好由谁获得抚养权,那么抚养权就归谁,如果双方针对于抚养权问题有争议的话,那么最终交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权限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权限是什么我们都知道我国在税法上有两种规定,那就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我们可能比较直到,那就是规模......


·2023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从何时开始?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从何时开始?我们您肯定知道征地,征地肯定伴随着征地补偿,我们国家对于征地补偿是有标准的规定的,并且对于征地补偿的标准也是......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认定条件是什么?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认定条件是什么?虽然在我国私募基金还属于新兴事物,但是由于它利率比较高从而很受人们的追捧。但是私募基金并不是想买就可以买的......


·挂靠公司需要交什么税
      涉及的税款主要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多久批捕?
      一、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多久批捕?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


·河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河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收意为国家为公共利益需要,例如铁路、公路、机场修建等公共设施,通过行政手段取得个人或者集体财产所有权或土地所有权并......


·辽宁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辽宁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多少?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刑事案件律师多少钱 刑事案件如何请律师
      刑事案件中请律师的情况是最多的,因为此时关系到犯罪的问题,也想要专业律师提供帮助,那么才能进行更好的辩护。而在请律师的情况下肯定就要支付律师......


·合肥私募基金公司的作用是怎样的
      合肥私募基金公司的作用是怎样的一、合肥私募基金公司的作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是实现集合投资,专家理财功能的核......


·辞退员工不同意怎么办?
      辞退员工不同意怎么办?一、辞退员工不同意怎么办?只要是合法辞退员工的,只要能证明送达过就有法律效力,可以录音录像,并找职工代表见证已送达......


·关于行政公益诉讼有什么作用
      关于行政公益诉讼有什么作用行政公益诉讼的作用是维护公共利益、保护社会公共性权利、还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的作用。行政公益诉讼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