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即在财产转移之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但对于房产的赠与,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行过户手续为准,也就是说在房屋尚未登记过户时,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二、在房屋登记过户以后,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
  在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已经过户以后,赠与人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1、附义务的赠与,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如果有以下三种行为中的一种:(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而不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
  3、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合同撤销权约束的都是受赠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受赠人不履行义务,对受赠人之外的任何人没有约束力。赠与人想要以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应当提交其经济情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相关证明,且必须得达到严重影响的程度,一般性影响不在此列。
  综上,在房屋未过户,且不在法律规定的不可撤销之列的,赠与人享有随时撤销权,在房屋过户以后,只有法定的几种情形下,赠与人才可以撤销赠与。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的相关法律知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打官司律师费用怎样算
      打官司律师费用怎样算刑事案件中委托专业的刑辩律师进行辩护是很有必要的,而此时也就会涉及到律师费的问题。那么实践中刑事案件打官司律师费用怎样算......


·经济补偿金用应发计算还是实发工资经济补偿是按应发工资计算
      经济补偿金用应发计算还是实发工资经济补偿是按应发工资计算,而不是按实发工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


·存疑不起诉能申请国家赔偿吗
      存疑不起诉能申请国家赔偿吗“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


·海关缉私批捕需要那个部门批准,批捕基本流程是什么?
      一、海关缉私批捕需要那个部门批准,批捕基本流程是什么?海关缉私批捕需要由地方海关缉私局批准执行。海关缉私局调查基本程序为:包括受案、立案、侦......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误工几个月?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误工几个月?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误工五个月左右。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责任范围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责任范围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


·出差过程中的工伤认定规定是什么?
      对于工作者来说,很多时候需要去出差去办理公司分配的任务,出差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意外事故而给自己的身体健康带来一定的损害,同时也给自己经济上带......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有哪些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有哪些?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民事纠纷事件,通常在解决民事纠纷时候解决不好就会出现严重的肢体冲突导致的安全事故,在民事纠......


·复婚还需要婚前检查吗?
      复婚还需要婚前检查吗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


·合同到期要和人事说吗?
      合同到期要和人事说吗?一、合同到期要和人事说吗?劳动合同到期,职工不想续签的,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合同到期后原合同自行终止,可以直接......


·公司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一、公司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如下: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2、申请人身份证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