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对于长期住宾馆算重婚吗?

对于长期住宾馆算重婚吗?长期住宾馆并不一定构成重婚,重婚与是否住宾馆没有直接关系,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二、重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依法不予登记。已经构成重婚的,应依法解除其重婚关系。但民事上的重婚问题可能不是出于故意。如已被宣告死亡的失踪人的配偶,另行结婚后,即使失踪人生还,也不构成重婚罪。任何人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一切公开的或变相的多妻、多夫的结合都是非法的。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结婚不予登记;已经成立合法婚姻的男女,只有在配偶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离婚后,始得再行结婚。纳者亦应按重婚论处。重婚在民事上是婚姻无效的原因,在刑事上应依法追究犯罪者的责任。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均须按重婚罪予以制裁。对于重婚的认定是需要根据上述具体的构成要件来进行处理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长期住宾馆的行为,是不能证明对方存在重婚的事实的,可以依据事实重婚的认定标准,搜集对方存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来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侵占罪要经检察院批捕后可以取保吗?
      一、侵占罪要经检察院批捕后可以取保吗?侵占罪要经检察院批捕后,是可以取保的。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


·监护权的撤销要满足什么情形监护人的撤换:指对不履
      监护权的撤销要满足什么情形监护人的撤换: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撤消......


·以股份作为支付对价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以股份作为支付对价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上市公司内部的员工,如果资格比较老或者职位比较高常常会拥有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份。这种非流通股股份的获得成本......


·异地买房的风险有哪些
      从前人们买房基本都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购买的,但现在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加大,在异地买房的人越来越多了,此时存在的风险也是比较多的。那到底异地......


·对于犯罪预备形态和预备行为的认定形式有哪些?
      对于犯罪预备形态和预备行为的认定形式有哪些?一、对于犯罪预备形态和预备行为的认定形式有哪些?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


·私募基金备案注册资本是多少,注册地有什么要求?
      私募基金备案注册资本是多少,注册地有什么要求?一、注册资本法律未明确规定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司注册资本的特别要求。但根据《关于私募基金管......


·经营管理包括几方面的内容?
      经营管理包括几方面的内容?(一)战略职能战略职能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首要职能。因为,企业所面对的经营环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环境。影响这个环境的因......


·租房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租房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的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从性质上属于......


·公司如何应对债务久拖不还
      公司如何应对债务久拖不还一、公司如何应对债务久拖不还如果客户诚信记录比较好,只是遇到了暂时性资金短缺的话,可以考虑给予其一定的宽限期,这样......


·交通裁定书右人伤如何提出异议
      交通裁定书右人伤如何提出异议一、交通裁定书右人伤如何提出异议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


·担保公司房产二次抵押
      担保公司房产二次抵押一、房屋二次抵押的简要介绍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