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关于孕妇怀孕期间降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孕妇怀孕期间降工资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第五十二条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二、怀孕期间公司降低工资待遇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怀孕期间公司降低工资待遇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简单来说,怀孕期间用人单位降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而且,在女职工怀孕以后,用人单位应该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适当的调整工作岗位,比如原先的工作岗位容易接触到一些有毒有害气体的,用人单位就应该给孕妇调岗,但不能降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租房没到期不想租了能退押金吗
      租房没到期不想租了能退押金吗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


·中国刑法战时拒绝征召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战时拒绝征召罪怎么立案一、中国刑法战时拒绝征召罪怎么立案?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


·注册一个食品商标需要多少钱?
      现在很多知名食品企业的商标都设计的很好,便于消费者记忆。的确,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商标发挥的作用很大。食品企业自设立之初,就应该申请一个商标。......


·一、丧偶后子女归谁抚养?
      一、丧偶后子女归谁抚养?丧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


·醉驾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醉驾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


·再次起诉离婚需带什么?
      现在由于夫妻感情不和或者其他的外界因素而离婚的人有很多,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离婚,而第一次提起诉讼被法院驳回的现象也有很多......


·看具体情况定。个人在银行申请贷款
      看具体情况定。个人在银行申请贷款,银行会要求申请人现在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如果经银行评估符合贷款申请条件,就可以贷款,否则......


·一、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有以下两个方面,1、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就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是符合法律......


·间接证据的使用及判定方法是怎样的
      间接证据的使用及判定方法是怎样的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中,凡事讲求证据。在法律中证据又被划分成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方法那么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


·赠与合同必备条件有哪些
      赠与合同必备条件有哪些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


·存单质押有什么好处,相关内容有哪些
      存单质押有什么好处,相关内容有哪些一、存单质押有什么好处1、虽说现在年轻人凭自己的实力买房的占少数,但有点存款的还是多数。对于无车无房的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