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退卷宗补充侦查最多几回?

退卷宗补充侦查最多几回?
  
  一、退卷宗补充侦查最多几回?
  
  退卷宗补充侦查最多两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退回补充侦查卷装订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换押证
  
  4、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
  
  5、补充侦查阶段强制措施文书
  
  6、侦查措施文书及证据材料、照片(排放顺序按照证据材料卷执行)
  
  7、卷宗封底
  
  补充侦查卷也可以按照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提纲所列事项逐一对应补充材料的顺序进行排列。补查提纲所列事项较多,可以先分类合并,再将补查材料对应排列。
  
  三、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有几种几情况
  
  一类是实体性事由,一类是程序性事由:
  
  (1)退回补充侦查的实体性内容是弥补侦查机关(部门)没有完成侦查阶段的任务。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6条、第267条的规定,结合办案实际,实体性内容主要有:
  
  1、主要犯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2、犯罪构成要件欠缺的;
  
  3、主要情节未予查实的;
  
  4、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的;
  
  5、其他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事实尚未查清的。
  
  (2)《刑事诉讼法》第137条明确规定检察院审查起诉应查明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刑事诉讼法》第43条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分别对以非法方法搜集证据的活动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且后者还赋予人民检察院就侦查机关未另行指派侦查人员对侦查活动中以非法方法搜集的证据重新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对于那些需要被退回补充侦的刑事案件,卷宗的装订顺序需要按照专门的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在接收法院退回来的刑事案件之后,就需要采取合适的方式来继续侦查,且必须要限期完成侦查任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发布通缉令注意事项有哪些
      刑事案件尚在侦查阶段的,其实也是可以对在逃的嫌疑人发布通缉令,不过此时公安机关是没有权利作出通缉的决定,法律中规定只有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才能决......


·指定的意定监护人可以继承房产吗?
      指定的意定监护人可以继承房产吗?指定监护人是否可以得到房产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只有在遗嘱中有特别的指定才可以得到,意定监护监督人,是由法院选任......


·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最关系的事情就是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因为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产生纠纷的的情况层出不穷。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请阅......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以保释出来吗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以保释出来吗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人......


·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有效吗?一、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有效吗公司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有以下三种情况:1、如果公司的经营活动......


·离婚协议可以改抚养权吗?
      离婚协议可以改抚养权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


·农村土地使用证建房直接可以用吗?
      一、农村土地使用证建房直接可以用吗?农村土地使用证建房不可以直接用。有土地使用证是可以拿到建房执照的,但是需要经过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


·摆酒的照片算重婚证据吗?
      摆酒的照片算重婚证据吗?算重婚罪的证据。要取得重婚罪证据必定要从它的犯罪行为方面来取,而它的犯罪行为有: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


·开发商交付房屋,则购房者进行收房。一般情况下,如果开发商交付
      开发商交付房屋,则购房者进行收房。一般情况下,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没有满足相应的交房条件,购房者是可以拒绝收房的。具体来讲,开发商交房要符合......


·驾驶员在武汉醉驾罚款是多少驾驶员在武汉醉驾罚款是一千元
      驾驶员在武汉醉驾罚款是多少驾驶员在武汉醉驾罚款是一千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


·天津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是怎样的
      天津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是怎样的一、天津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