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试用期间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间需要签劳动合同吗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二、试用期过后不签合同违法吗?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否则是违法的。用人单位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承担以下惩罚:1、双倍工资的惩罚: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面临一个信用风险,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原达成口头协议,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最终没有满足劳动者的一定的需求,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部门举报,而要求支付两倍工资,所以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和风险也应签订劳动合同。2、认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些企业想当然的认为,试用期内企业与员工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正式确定,所以不需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这种想法和做法也是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内企业与员工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成立,劳动法也明确规定了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既然是正式的劳动合同,公司是需要给你缴纳五险一金的,这是你应得的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关于非法集资涉及民事部分的处理过程是什么
      大家对于非法集资都很熟悉,很多人即使不熟悉,也都听过,非法集资带来的危害是很大的,导致很多人投资受损,收不回来。但是非法集资通常也会涉及民事......


·本诉撤诉的,反诉可作为一个独立的诉请存在,但不能作为反诉受理
      在开庭审理前,本诉已撤诉的,反诉可作为一个独立的诉请存在,但不能作为反诉受理。当事人坚持反诉诉讼请求的,可另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除......


·民事案件法律援助条件有哪些
      民事案件法律援助条件:1、基于合理的理由参与诉讼;2、财产状况必须符合法律援助法律、规章的规定。法律依据: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10条和第11条的......


·破产清算属于什么手段?
      破产清算属于什么手段?一、破产清算属于什么手段?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


·不履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可以被撤销吗
      不履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可以被撤销吗一、不履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一般情况下,受赠人不负任何义务,但有时赠与人在赠与时并约定受赠人负一定的义务。......


·一.夫妻离婚欠债怎么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
      一.夫妻离婚欠债怎么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


·不回家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割
      不回家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割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


·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谁来进行承担?
      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谁来进行承担?1、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


·婚后在异地置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一、婚后在异地置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婚后在异地置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应当按照下列情况进行认定:1、如果是用婚前个人财产......


·交通事故报警应该怎么做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第一时间,大多数的人都知道应该报警处理,当然这可以说是比较好的处理方式。但也有不少的人其实并不清楚交通事故报警的具体应该怎么......


·犯罪构成提前实现与事前故意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构成提前实现与事前故意的区别是什么?一、犯罪构成提前实现与事前故意的区别是什么后者是故意的一种,是主观形态。前者是犯罪既遂状态,是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