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专利权和版权有什么区别

专利权和版权有什么区别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个体或组织智慧的结晶。但细细分辨下来,著作权和专利实际上并不一样,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1、专利保护延及思想,版权只保护表达形式,专利保护的是技术和产品外观设计。2、专利保护技术方案,版权趋向于文学作品,版权保护的是作品文字性东西。3、取得保护的方式不同:著作权多实行重要作品独立完成,不论他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法只授予先申请人,要求“首创性”。4、权利客体范畴不同:著作权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专利权保护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著作权客体较专利权广泛的多。5、权利的内容不同: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等。相比之下,专利权的内容简单,著作财产权的使用方式复杂。二、版权保护是永久的吗我国对版权,也就是著作权的保护,若是属于著作人身权则是永久的,但要是著作财产权的话,则就不是永久的了。(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一般从作品首次发表时开始计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给予保护。(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4)合作作品的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与乙于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如果甲在1990年的8月1日死亡,乙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该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版权登记最大的好处就是方便维权,维护作者的合法权利,方便解决各种版权节分,提供证据。当然,版权本身随着作品的产生就自动产生,不用像商标、专利那样进行申请,但是没有登记,作者就很难进行举证,难以收集证据,无法确定著作权人。作品自愿登记制度就是为这些问题设置的,作品一旦进行了登记,就有据可依,就会得到法院或者相关机构的认可,方便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资不发到劳动局要怎么投诉呀?
      工资不发到劳动局要怎么投诉呀?工资不发到劳动局要投诉的话就需要提交仲裁的书面申请书;同时再收集劳动者需要的所有证据;只要自己所提交的材料充分那......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


·发现新罪补充移送审查起诉需要注意什么?
      发现新罪补充移送审查起诉需要注意什么?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


·试用期请假会不会影响转正试用期请假一般不影响转正
      试用期请假会不会影响转正试用期请假一般不影响转正,符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请假属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符合《......


·公司法人不是大股东,是否合法?
      公司法人不是大股东,是否合法?公司法人可以不是公司大股东,也就是说即使不是大股东也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


·常州市近年来城市面貌变化很大,很多老旧小区都被拆迁,政府为了
      常州市近年来城市面貌变化很大,很多老旧小区都被拆迁,政府为了安置拆迁家庭,会建设一批安置房。相比普通商品房,这样的小区在绿化、品质方面有些差......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么样的?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


·一、危重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是谁?
      一、危重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是谁?确定危重病人的法定监护人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比如病人为未成年人的,则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


·知识产权罪侦查措施有哪些?
      知识产权罪侦查措施有哪些?一、知识产权罪侦查措施有哪些?(一)知识产权罪侦查措施知识产权罪侦查措施可以适用于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措施,公安机......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与认定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是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达到一定的程度时,就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就会立案进行侦查。那你知道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吗,该罪是......


·二审还可以申请笔迹鉴定?
      二审还可以申请笔迹鉴定?二审是可以申请笔迹鉴定,二审过程当中和一审一样,需要对于案件的事实理由部分查明清楚,不利于当事人申请笔迹鉴定完全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