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行政诉讼的履行判决主要适用于哪些情形?

行政诉讼的履行判决主要适用于哪些情形?
  
  一、行政诉讼的履行判决主要适用于哪些情形?
  
  行政诉讼第一审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符合法定条件,向被告申请颁内发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告拒绝颁容发或者不予答复。
  
  (2)被告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用及社会保险金。
  
  (3)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被告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
  
  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
  
  二、行政诉讼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起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受理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
  
  3、组成合议庭
  
  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4、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5、宣判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6、履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2)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
  
  综合上面所说的,履行判决主要是对当事人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而导致不作为的行为所给的判决;在进行行政诉讼中也只会针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才会进行处理,在处罚时也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所以,案件不同所使用的法律条款就会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新婚姻法里有离婚补偿吗?
      新婚姻法里有离婚补偿吗?一、依现行法律规定,没有任何补偿;二、依现行法律规定,女方生育功能障碍也不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三、现行......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效力是怎么规定的一、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效力是怎么规定的?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


·强奸罪与重婚罪有何区别
      一、强奸罪与重婚罪有何区别1、客体要件不同。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而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犯罪客观方......


·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
      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2、合同中应......


·公安机关对肇事没逃逸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对肇事没逃逸怎么处理?(一)接122指令,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2、属于重、特大交通......


·私闯民宅罪属于刑事案件吗?
      私闯民宅罪属于刑事案件吗?我国刑法有非法侵入住宅罪,一般的私闯民宅最多就是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不够成刑事案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应当立案......


·未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谁?
      未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谁未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夫妻双方。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赔偿?一、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赔偿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


·岗位变更劳动合同需要解除吗?
      岗位变更劳动合同需要解除吗?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形......


·拒签批捕通知书有效吗?
      一、拒签批捕通知书有效吗?已经算是送达了,在法律上叫留置送达,拒签或签收都没有区别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