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行政征收再审申请期限是多久

行政征收再审申请期限是多久1、申请再审期限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枉法裁判行为的。2、再审的审理期限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审理期限(6个月)。再审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审理期限(3个月)。二、申请再审程序需要哪些材料?(1)行政再审申请书一式五份,应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2)原一审、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复印件各五份,并提交原件予以核对。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3)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诉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诉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个人代理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4)支持申请事由和请求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一份。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提交原件予以核对)或者照片。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是需要有法定的依据,并且行政机关也是国家的司法机关,做出的判定裁决是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是要执行的,如果不进行履行判定裁决义务,人民法院会进行强制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行为人须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且该行为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


·涉及抚养费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在夫妻选择离婚后,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并不会随之改变,未抚养孩子的一方仍旧需要对子女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但由于与孩子的感情并不是特别亲切不想支付抚......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子女可以继承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子女可以继承吗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子女可以继承吗?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处理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处理现实中,欠钱不还的朋友大有人在,而且还有些人“引以为荣”,很多债权人对这些人是深恶痛绝,后悔当初怎么借钱给他,那么朋友欠......


·网络诈骗犯法吗并有哪些
      网络诈骗犯法吗并有哪些防范措施?越来越多人喜欢上网,网络给了我们便利但同时也引发一些违法行为。那么网络诈骗犯法吗?网络诈骗的手段也很多,所......


·间接证据定罪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间接证据定罪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一、间接证据定罪存在的问题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犯罪行为系被告人实施,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一......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什么时候给父母抚养费?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父母含辛茹苦的把子女养大,作为子女的应该孝顺父母。在我国法律上,也规定了子女在一定的时候需要给予父母抚养费用。那么......


·偷窥别人隐私怎么判刑?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老是会遇到那些偷窥、偷拍、窃听等等这种喜欢侵犯别人隐私的人,面对这样的人我们应该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那么在当我们报案以后......


·为追究更高的房价,有的开发商在与第一个购房者就房屋买卖达成一
      为追究更高的房价,有的开发商在与第一个购房者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之后,又与出价更高的购房者之前进行商品房交易。这在法律上面属于一房二卖,开发商......


·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措施具体包括什么
      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措施具体包括什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


·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的公司有哪些?
      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的公司有哪些?一、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的公司有哪些?(一)、证券公司1、经营以下几种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