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社会生活噪音污染标准多少分贝?

社会生活噪音污染标准多少分贝?
  
  一、社会生活噪音污染标准多少分贝?
  
  (一)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
  
  边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0类: 疗养区 50 40
  
  1类: 住宅医疗区 55 45
  
  2类: 商住区 60 50
  
  3类: 工业区 65 55
  
  4类: 城市公路、轨道交通 70 55
  
  (二)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等效声级) 单位:dB(A)
  
  房间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 A类房间 B类房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0 40 30 40 30
  
  1 40 30 45 35
  
  2、3、4 45 35 50 40
  
  A类房间:指以睡眠为主要目的,需要保证夜间安静的房间,包括主卧室、医院病房、宾馆客房等。
  
  B类房间:指主要是在昼间使用,需要保证思考与精神集中、正常讲话不被他人干扰,包括学校教室、会议室、办公室、住宅中卧室以外的其他房间等。
  
  (三)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倍频带声压级)单位:dB
  
  声功能区 时段 房间类型 室内噪声倍频带声压级限值
  
  31.5 63 125 250 500
  
  0 昼间 A、B类房间 76 59 48 39 34
  
  夜间 A、B类房间 69 51 39 30 24
  
  1 昼间 A类房间 76 59 48 39 34
  
  B类房间 79 63 52 44 38
  
  夜间 A类房间 69 51 39 30 24
  
  B类房间 72 55 43 35 29
  
  2,3,4 昼间 A类房间 79 63 52 44 38
  
  B类房间 82 67 56 49 43
  
  夜间 A类房间 72 55 43 35 29
  
  B类房间 76 59 48 39 34
  
  二、邻居每天半夜都制造噪音怎么办
  
  出于人生活居住的需要,每天半夜都制造噪音,已经超过能够隐忍的范围,所以受害人必须要及时寻求对策解决才行,对此解决方法如下:
  
  1、可以与邻居进行协商,争取妥善解决双方纠纷。
  
  一般来说,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所以,在发生这种情况的的时候,最好可以先找到对方,双方就这个问题心平气和地处理,避免直接起冲突。
  
  2、如果说找对方协商不成,那么现在可要求物业协调解决,合理借助物业的力量。
  
  3、如物业协调不成,业主可向业委会或业主委员会投诉反馈,要求敦促邻居业主停止半夜制造噪音。
  
  4、如果小区没有物业及业委会或业委会督促无效果,那么业主可以直接报警处理。根据相关规定,警察可以对噪音扰民者处警告甚至罚款等处罚。
  
  5、如果经警察等部门处理,邻居依然没有停止半夜制造噪音的,业主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经常生活在高分贝的环境对自己的身体是有害的,若是在生活之中发现他人经常性的制造噪音,那么首先可以明确向对方提出停止实施侵权行为,若是对方虽然当面答应,但是之后依旧继续侵权,此时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有多长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有多长1.根据1992年12月31日前的专利申请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原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15年;实用......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后职工安置方案包括哪些?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后职工安置方案包括哪些?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大量的国企进行兼并重组,其中很多是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完成的。对于涉及到的职工......


·正常死亡抚恤金继承可以吗
      正常死亡抚恤金继承可以吗抚恤金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的一种补偿费用,是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应由受抚慰的家属享有。单位支付的一次性......


·最新的规定下2023闯黄灯扣分吗?
      我国的交通法律规定的许多中情况下对于交通车辆光红绿灯的情况的规定是非常严格的,因为闯红绿灯的行为是非常危险的额,不仅是对行人的危险也是驾驶人......


·一、买卖不破租赁构成要件中的交付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构成要件中的交付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吗?不会,因为只要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具备合同的基本要件,就能生效,并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


·征地补偿独生子女那?
      征地补偿独生子女那?国家征地是随着城镇的发展需要所出现的,老旧的土地或者城市发展的需要,就会将一些暂时用处小的规格老的房屋土地征用建设新的城......


·公司解散辞退员工不给补偿怎么办
      公司解散辞退员工不给补偿怎么办?可到单位所属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解散,应与职工解除合同并......


·售后包租是近几年来房地产商的一种销售方式,它主要是针对商铺等
      售后包租是近几年来房地产商的一种销售方式,它主要是针对商铺等的销售,相信您都有所了解。这种销售方式,他能给投资者带来可观的收入,所以很多投资......


·《公司法》董监高转让股份有什么限制
      《公司法》董监高转让股份有什么限制《公司法》董监高转让股份有什么限制?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刑法规定
      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因此醉驾被判处拘役适用缓刑的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


·南宁市五险一金查询的方式有哪些
      五险一金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但是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许多的公民都是一直在缴纳五险一金,却不知道如何查询自己的账户,不知道自己账户的具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