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如何转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如何转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规定,养老保险由当地转出,可分为往省内转和往省外转两种情况。不同省区的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手续略有差异,不过整体来看养老保险转移的思路是大体是相同的。二、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流程说明1、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可自行到所属社保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参保人申请转入。3、资料齐全符合转入条件,社保经办机构上传联系函至省内转移平台同时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4、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5、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6、确认完成转移接续。三、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流程说明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先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核对缴费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2、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联系函》后办妥转出手续,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并转移基金。5、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办妥转入接续手续,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职工跨统筹地区流动时,除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外,还要按相关规定转移职工个人帐户基金:职工失业后再就业,失业前的连续工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吗?职工失业后无论以何种形式再就业,只要个人或企业按规定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其失业前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可与建立个人帐户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财产诉讼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以后的财产分割问题,一直以来就是法院经常接到的离婚诉讼当中的比较关键的一部分。理论上来说,虽然夫妻之间离婚以后财产应该共同分割,但是在实......


·商标评估要多久
      商标评估要多久,有什么原则?一、商标评估商标评估的定义商标评估是根据特定目的,遵循公允、法定标准和规程,运用适当方法,对商标进行确认、计......


·什么是T/T 融资方式?
      T/T融资,是银行专门针对T/T汇款为进出口商设计的个性化融资产品。包括进口T/T融资和出口T/T融资两种。T/T融资,是在进口货物到港后,作为进口商可以申......


·2023年抢夺司机方向盘违反哪条法律
      一、抢夺司机方向盘违反哪条法律乘客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的行为涉嫌《刑法》第114条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是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


·挪用公款罪的三种情形都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要是属于特殊主体构成的犯罪,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当然,在具体量刑处罚的时候,还要结合实......


·网上营业执照怎么年检
      网上营业执照怎么年检1、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3、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4、选择【新用户注册】,如果是个体的话开始新用户注册那出现......


·一、政府购买人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政府购买人员可以随时辞职吗?政府购买人员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


·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赌博在看守望所多久才拘留
      赌博在看守望所多久才拘留如果经公安机关调查证明参与了赌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


·各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当下社会,各种工伤事故经常会发生。为了获得相应的赔偿,难免要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然而,不同等级的工伤所获得的工伤赔偿也对应不同。那么,各级工伤......


·一、盗窃治安立案金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盗窃治安立案金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