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约定仲裁条款时应注意什么

约定仲裁条款时应注意什么1、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3、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仅有仲裁地点而没有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无效。凡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民商事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而实行协议管辖。通过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前提条件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设置的仲裁条款和在合同之外就解决该合同纠纷专门达成的仲裁协议。二、不服仲裁裁决还能去法院起诉吗?不能。仲裁和法院诉讼是相互排斥的。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之后,当事人再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同时,案子经仲裁审理以后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上诉,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这就是仲裁制度中的“一裁终局制”。如果一方不自觉履行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但要注意,仲裁是民间性质的,所以当事人不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而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即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来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另外,仲裁中的财产保全也是由有关法院,即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裁定执行的。仲裁与诉讼相比,具有简便快捷的优点,因此许多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把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选为仲裁。但是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时,有的当事人往往因为表达不完整而致使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从而在纠纷发生后不能达到请求仲裁解决纠纷的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本格式内容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本格式内容是什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本格式内容是什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公司(......


·自愿离婚协议书简单版
      很多人在需要书写离婚协议书的时候都喜欢上网去搜索,而有的离婚协议书内容就比较多,所占篇幅较长,而有的则相对较为简单,这一般是根据当事人的具体......


·每到炎热的夏季
      每到炎热的夏季,大家都比较喜欢夜市生活,当然也少不了饮酒。公安机关每年夏季都会对酒驾醉驾严查。最近,有很多朋友询问重庆醉驾看守所拘留后每天都......


·夫妻债务举证司法解释的规定有哪些?
      夫妻债务举证司法解释的规定有哪些?夫妻债务举证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要想认定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必须要看是否存在着夫妻共同的签......


·商标续展注册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续展注册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在现代化生活中,随着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改革与完善,商标也开始实行续展注册,且其从法律角度上来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


·拐卖儿童罪加重情节有哪些
      拐卖儿童罪加重情节有哪些?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


·定金
      (一)定金的概念和种类(269)  定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成立后和履行前,依照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笔金钱。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


·货运挂靠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货运挂靠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一、货运挂靠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一)法律的规定《合同法》第114条规定了违约金的约定方式和违约金的调整请求......


·土地使用权证更正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证更正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土地使用证更正这是建立在当初办理证件的时候,可能其中的某些非常关键的信息登记错误了。而且多半造成这种错......


·装修公司私闯民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装修公司私闯民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


·盗窃罪三十万判几年
      涉案30万元,基本属于盗窃罪中“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依法量刑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