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仲裁经济补偿要扣个税么?

劳动仲裁经济补偿要扣个税么?劳动仲裁经济补偿要扣个税,经济补偿金的扣税的相关规定如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什么时候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并不是所有被单位辞退获得补偿金的职员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若是补偿金的金额不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就不需要纳税。对于那些满足纳税条件的情形,职员可以也并不需要个人去缴纳税额,因为单位会先扣除税额后才发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者拿到工伤鉴定后怎么办?
      劳动者拿到工伤鉴定后怎么办?1、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


·闯红灯如何认定,闯红灯的定义及处罚新规
      闯红灯如何认定,闯红灯的定义及处罚新规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路上行驶的车辆越来越多。于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以及......


·一、夫妻财产约定和遗嘱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约定和遗嘱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财产分割协......


·一、老婆出轨离婚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老婆出轨离婚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对方出轨离婚赔偿标准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况?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况有哪些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


·坐火车身份证丢了怎么办
      坐火车身份证丢了的处理:铁路公安机关统一设置公安制证点,对持有有效车票未携带身份证件的旅客办理临时乘车证明。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时只需要报上自己......


·交通事故人伤讹诈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人伤讹诈该怎么办遭遇敲诈,当事人可以拒绝,如果涉嫌刑事犯罪,建议报警维权;《刑法》(1997修订)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


·离婚后可以起诉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率逐年增高,在这种情况下,导致单亲家庭的孩子越来越多。夫妻离婚,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关于财产分割,二是小孩的抚养问题。关于小孩......


·两人如果同居可以起诉离婚吗
      两人如果同居可以起诉离婚吗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外的许许多多新思想也进入了中国,对中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年轻人中出现了同居而......


·被人威胁怎么办?
      报警。恶意威胁的一般以行政处罚进行教育。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有实际损失并能证明损失与侵权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联系的,也可以......


·公民有名誉权法人有名誉权吗?
      法人全称是法人代表,具体代表一个集体或组织,是具有一定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世界个鬼都有法人这一法律制度,但基于国情的不同,各国的具体内容不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