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经济仲裁审理方式不公开吗 一、经济仲裁审理方式不公开吗?

经济仲裁审理方式不公开吗
  
  一、经济仲裁审理方式不公开吗?
  
  经济仲裁审理方式一般是不公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三十九条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第四十条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二、经济仲裁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三、经济仲裁裁决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一般的民事、刑事或行政诉讼活动可以公开审理,但仲裁严格意义上来讲不属于诉讼活动,而且法律上也明确规定,除非双方当事人要求公开审理的,不然仲裁机构审理经济纠纷的时候,只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高利贷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
      高利贷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一、高利贷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高利贷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一般表现为:期短、息高、复利。高利贷款的年利率一般......


·逃税罪的金额是多少钱?
      逃税罪的金额是多少钱?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劳动合同中对于培训费用的约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中对于培训费用的约定是什么?劳动合同中对于培训费用的约定是: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专......


·私募基金合规人员的从业资格
      私募基金合规人员的从业资格一、从业人员资格1、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级管理人员均应当取得基......


·衡阳市征地补偿人口认定标准是什么
      衡阳市征地补偿人口认定标准是什么?(以下标准仅供参考)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且本市无其他......


·一、未成年人报警需要监护人吗?
      一、未成年人报警需要监护人吗?未成年人报警并不需要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场,但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小型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小型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像家庭装修这样的小工程,涉及到的人、材料相对较少,但是也是比较容易出现纠纷的。所以,双方在谈好装修方案后,应该......


·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的形式有哪些?
      一、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的形式有哪些?科技的发展使得计算机日益成为百姓化的工具,网络的发展形成了一个与现实世界相对独立的虚拟空间,网络犯罪就......


·新婚姻法按揭房可以加名吗
      新婚姻法按揭房可以加名吗按揭房在还清贷款之后才可以进行添加名字。按揭中的房子不能直接加名,需要将贷款结清后,解除抵押登记后再增加共有人。夫妻之......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是指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行为。(一)......


·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作用是什么
      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作用是什么一、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作用是什么?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侦查阶段的帮助,比如取保候审等。2.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