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经济纠纷仲裁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经济纠纷仲裁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一、经济纠纷仲裁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根据《仲裁法》第22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具体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仲裁申请书(标的金额50万以下提交三份,标的金额50万以上提交五份)
  
  个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电话、邮编等,单位则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与职务、联系电话、邮编等。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事项及事实与理由。
  
  申请书应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签字水笔书写,也可打印,但不能用红色、黄色等其他颜色书写,也不能用圆珠笔、铅笔、毛笔等书写。
  
  申请人是个人,申请书末尾应由申请人本人签名或盖章。申请人是单位,申请书末尾应盖单位公章,公章及签名应为原件,不能复印。
  
  2、仲裁协议(提交一份)
  
  仲裁协议包括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单独签订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签订的仲裁条款。
  
  3、当事人(提交一份)
  
  (1)申请人是个人,应向本会提交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的,还应提交结婚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同时应出示原件由本会工作人员核对。
  
  (2)当事人中的有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除应向本会提交该未成年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外,还应同时提交该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并出示原件由本会工作人员核对。
  
  (3)申请人是单位,应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原件、单位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同时应出示原件由本会工作人员核对。
  
  (4)申请人应预先核查的(个人)、工商登记资料(单位),并向本会提交相关原件。
  
  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提交一份)。申请人可聘请律师或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作为案件代理人,是否由当事人自愿选择。
  
  代理人参加仲裁,需向本会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中应明确写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及具体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范本,不能仅写“全权代理”),同时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资料。
  
  授权委托书末尾应由授权人本人签名,或授权单位盖章。
  
  5、证据材料及证据清单(标的金额50万以下提交三份,标的金额50万以上提交五份)。提交的证据,应当附有证据清单。证据清单中应对提供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证明内容作简要说明,签章并标明提交日期。
  
  二、经济纠纷仲裁不服怎么办?
  
  1、我国《仲裁法》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机构对于双方当事人提请仲裁的案件作出的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不得要求该仲裁机构或其他仲裁机构再次裁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关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是,我国仲裁法还确立了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制度。人民法院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依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依法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时,该仲裁裁决即丧失了相应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经济纠纷在现实生活当中时常可以遇到,这类型的纠纷通常情况下,标的额都是比较大的,所以若是纠纷发生之后,并不能采取协商出解决纠纷的方案,此时为了能够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好是在法定的诉讼时效范围内,向当地的仲裁机构提出书面的仲裁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小额民事诉讼拒不执行、执行难的原因是什么?
      民事诉讼案件在诉讼案件中所占比例很大,同样的,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小额民事诉讼拒不执行、执行难的情况也非常多,每年都有上万件的未执行案件积压,对......


·异地诉讼离婚怎么办理?
          一、诉讼法院的管辖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拖延怎么索赔?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拖延怎么索赔?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拖延怎么索赔建筑安装工程的工期疲拖延的,建房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赔偿,如果没......


·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哪些一、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哪些(1)由不可抗力造成并且行为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环境保护法规定:完全由于不可......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的计算方式有哪些?
      在交通不断发达的今天,交通事故伴随而来。对交通事故的理赔也尤为重要,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我们必须对交通事故理赔有所了解。我们接下来就介绍下交通......


·救上岸后故意伤害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救上岸后故意伤害起诉程序是怎样的故意伤害罪办案程序通常包括前期处置、勘查、鉴定、调查取证、案件处理等环节。对于查实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在案件......


·在一些大型化的活动当中,往往需要签订场地租赁合同,以避免日后
      在一些大型化的活动当中,往往需要签订场地租赁合同,以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经济和人际纠纷。然而场地租赁合同的签订却较为复杂,有着多种形式变化,并没......


·一个月内工伤认定能下来么?
      工人在建筑工地施工的时候,有时候难免会被机器设备弄伤。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属于工伤范围,工人应该尽快要求企业帮助其申请工伤认定。等认定结果出来......


·高空坠物个人防范需要做到什么
      一、高空坠物个人防范需要做到什么1、不主动抛物这是违法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


·关于交通肇事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是一项规章制度,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适用于道路交通......


·公司破产法人得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破产法人得承担什么责任根据《公司法》中的规定,导致公司破产的原因其实是很多的,而其中有些情况下就需要公司法人承担一定的责任。那根据法律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