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经济案件仲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经济案件仲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经济案件仲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于20元的经济仲裁费用;
  
  (二)争议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收取500元,加收超过10万元部分的4%的经济仲裁费用;
  
  (三)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收取2100元,加收超过50万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的经济仲裁费用。
  
  二、经济纠纷仲裁机构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三、经济仲裁撤销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四、经济仲裁公开审理吗?
  
  经济仲裁一般不会公开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三十九条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第四十条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仲裁机构的收费标准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且,申请经济仲裁也得当事人自己先交仲裁费。不过,递交了仲裁申请以后,仲裁机构立案审查的时间是5天,立案后才会通知交仲裁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农村老人一方去世另一方如何立遗嘱
      农村老人一方去世另一方如何立遗嘱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有五种法定形式: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15岁网络诈骗判几年刑?
      15岁网络诈骗判几年刑?网络诈骗作为一种新形式的诈骗,现在正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有的时候让人防不胜防,有的时候连未成年人都加入到了网络诈......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包括哪些?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包括哪些?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


·与分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与分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的风险有哪些?1、与分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的风险主要是可能合同是无效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醉驾有没办法捞出来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醉驾有没办法捞出来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1、第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买卖不破租赁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是什么?《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要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


·因男方过错,夫妻离婚财产归女方是否可以?
      ?在导致离婚的原因中,男方出轨,找小三可以说是比较常见的因素。女方发起诉讼离婚后,会要求多分一些财产。甚至有的女方会要求夫妻财产全部归自己。法......


·数罪并罚和择一重罪哪个重
      数罪并罚和择一重罪哪个重?1、数罪并罚和择一重罪没有可比性,是两种不同的判罚方式。2、择一重罪处罚,是因为嫌疑人属于想象竞合和牵连犯,想象竞合是......


·常见的合同变更有哪几种类型
      常见的合同变更有哪几种类型合同的变更,从其原因与程序上着眼,在我国合同法上可有如下类型: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如债务人违约致使合同不......


·还息并续借借条是可以的吗?
      还息并续借借条是可以的吗?一、还息并续借借条是可以的吗?还息并续借借条是可以的,只要双方能对续借事宜协商一致即可。借条到期本息还清应销毁借......


·间歇性精神病人辩护权有没有
      一、间歇性精神病人辩护权有没有?是有的;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